法律事實:乃足以發生一定法律上效果的社會事實,即構成法律要件的事實

人的行為

其他

適法行為

違法行為

侵權行為(§184)

債務不履行(§226)

非表示行為(事實行為)

表示行為

準法律行為

法律行為

意思通知

觀念通知

當事人為表示行為後,法律即依據規定賦予一定的法律效果(不考慮當事人所企圖實現的意思是否相符)(原則上類推法律行為規定)

感情表示

行為人為一定表示行為,法律依其規定發生效果

通知某事實,法律依規定產生效果

宥恕(§1053)

無主物先占:§764、§802

無因管理:§172

與意思表示無關,故不適用意思表示(行為能力)之規定

加工:§814

意思表示,指法律依行為人的效果意思,而賦予其企圖實現之法律效果的法律事實

自然事件:出生、死亡(權利能力:§6、繼承:§1147)

自然狀態:時間經過(消滅時效:§125、取得時效:§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