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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法 (地權 (限制 (不得移轉 設定負擔或租賃於外國人
林 漁 狩獵 鹽 礦 水源地 軍備區域及邊境地
因繼承獲得者應於3年內出售於本國人,…
土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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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徵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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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所有人收回權
徵收公告日起20年內
徵收補償發給滿3年未依計畫開始使用者
未依原定興辦事業使用者
使用後未滿5年不繼續依原計畫使用者
申請核准後通知所有權人於6個月內繳還受領價額
使用後變更原目的且標售該土地時 原所有權人或繼承人10日內有優先購買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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