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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熹心統性情 (性 (理之總名 (理二:義, 理三:禮, 理一:仁, 理四:智), 道心 (主宰身, 自俱足), 體, 靜,…
朱熹心統性情
性
理之總名
理二:義
理三:禮
理一:仁
理四:智
道心
主宰身
自俱足
體
靜
未發(40歲中和新說改
情
人心
惡:不出於性
人欲
道心
四端、善:出於性
辭讓
惻隱
是非
羞惡
動
用
已發
思考:黃宗羲《明儒學案》,分未發跟已發,產生性先心後,「不得不有罅隙可尋」,羅欽順則視心性不必為二物,以體用區別性與心。(鄧克銘師,P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