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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12監督與吹哨者 (吹哨者的恐慌 (不知該信任誰或向甚麼單位求助, 感覺自己沒有足夠的能力來影響改變, 害怕因為證據不足而被提告,因而傷害到自己…
CH12監督與吹哨者
吹哨者
指一個揭露組織內部非法、不誠實或不正當行為的人
內部吹哨者--反應給尚屬或公司高層
外部吹哨者--向政府部門舉發、訴諸媒體或提起訴訟
吹哨者倫理
有倫理
員工的主管沒有作為,員工窮盡所有內部的程序將意見從低層逐漸反映至董事會
可以明確指出可能的傷害,應該報導出來並說明道德考量
可以提供足夠的證據顯示公司的運作、產品或決策會使社會大眾或公司產品的使用者暴露在非常大的危險中
公司的產品或決策,會造成社會大眾非常巨大的傷害或違反現存的法律
有充分理由相信揭發對社會大眾不利的事情,一定會帶來改變
沒倫理
動機不在於社會公益,透過金錢的獎勵或吸引媒體的注意,有時是執行個人對於公司的報酬
吹哨者的恐慌
不知該信任誰或向甚麼單位求助
感覺自己沒有足夠的能力來影響改變
害怕因為證據不足而被提告,因而傷害到自己或家庭
害怕相關單位會置之不理,將不知如何收拾
個人或家庭隱私不易保持
害怕傷害相關人士(可能只是想改變現況,而非針對個人)
害怕受到企業報復而失去工作
吹哨者的保護
美國
Lioyd-La Follette法案
聯邦政府公務人員提出舉發訊息的保護和規定
特別檢察官辦公室
負責調查弊端揭發人的申訴,不受被禁止的人士措施侵害
糾錯法案
監管美國內戰時期聯邦政府供應商
吹哨者保護法
避免吹哨者受到不當的人事措施報復
沙賓法案
加強企業內控和外控機制
日本
公益通報者保護法
無正當理由,事業內部要求勿向事業內部或主管機關舉發
以書面向事業內部檢舉後,逾20日未獲告知已進行調查,或無正當理由未進行調查
確信若向事業單位內部舉發則證據有遭湮滅或變造之虞
有充分理由相信個人之人身安全堪慮
有充分理由相信若向事業單位內部或主管機關檢舉,將遭解雇或不利處置
台灣
上市櫃公司應訂定具體檢舉制度
建立檢舉信箱、專線、或者委託外部獨立機構
指派檢舉受理專責人員或單位
檢舉案件受理、調查過程、調查結果及相關文件製作之紀錄與保存
檢舉人之保護及獎勵措施等
個案
吹哨者張晉源遭停職,永豐金說明
揭露三寶超貸案
吹哨者控787供氧系統有問題,波音否認
波音駁斥吹哨者說法,稱旗下飛機皆嚴苛標準通過出場測試
安隆風暴中的吹哨者
安隆股價只升不跌,以大眾民生需求為賭注,從中賺取不法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