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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血緣性組織:魏晉南北朝~隋唐世族 (社會形態 (修撰譜牒, 北方世族:重經學、家教門風, 婚姻:門當戶對), 發展…
第二章
血緣性組織:魏晉南北朝~隋唐世族
社會形態
修撰譜牒
北方世族:重經學、家教門風
婚姻:門當戶對
發展
東晉:土斷制、王與馬共天下
北朝:國姓、郡姓、關隴集團
瓦解
南朝:拔擢寒門、侯景之亂
隋唐:科舉制使進士集團取代世族
形成
西晉:占田法
曹魏:九品官人法
宗教性組織:佛教
與中國的衝突調適
格義→鳩摩羅什
中國戒律
觀音女相
傳入:兩漢
與政府互動
限制:三武滅佛
利用:清 藏傳佛教拉攏蒙、藏
佛教的慈善組織
血緣性組織:明清士紳宗族
來源:取得科舉功名者,免稅役有司法特權
社會功能與雙重性身份
明清宗族發展:宗族規模擴大、廣設宗祠、強化族權
互助型組織
社會互助
倉儲制度:朱熹社倉
養老濟貧:善堂、同善會
秘密結社
春秋戰國:遊俠
明清:天地會、洪門
經濟合作
合會
行會與商幫
宗教性組織:道教
道教世俗化
玄學、勸善、煉丹
道教與政府
壓制:黃巾之亂、漢中政權
利用:北魏、唐
道教創立
天師道
太平道
宗教性:民間宗教
羅教與青幫
拜上帝會與太平天國
白蓮教
元末彌勒
川楚教亂
血緣性組織:宋代新士族
方式:建宗祠、置族田、修族譜
形成:科舉制、理學興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