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lease enable JavaScript.
Coggle requires JavaScript to display documents.
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2) (效果 (遵守本法 (權利保障 (§14 Ⅰ (長官不得要求屬員從事「禁止行為」), §15 Ⅰ…
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2)
效果
遵守本法
權利保障
§14 Ⅰ
長官不得要求屬員從事「禁止行為」
§15 Ⅰ
屬員不得因拒絕從事禁止行為而受不公平對待或不利處分
權利遭受侵害時的救濟途徑
§14 Ⅱ
前段
舉發
該長官之上級長官
後段
檢舉
監察院
§15 Ⅱ
得依「公務人員保障法」及「其他有關法令」,請求救濟
違反本法
§16
責任與罰則
按行為的情節輕重,依有關法律處理之
行政責任
公務員懲戒法
(司法)懲戒
公務人員考績法
(行政)懲處
其他法律責任
刑法
公務人員「行政中立」素養之培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