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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教育制度, 第二章 (美國學校制度 (高中類型 (職業、技藝、專門, 專門, 綜合), 高等教育 (社區學院 (提高成人教育水準,…
學校教育制度
第二章
美國學校制度
1630s清教徒移居
目的
理解宗教意義
服從社區法律
做位良好的工人
閱讀聖經
認為教育有維持人民宗教信仰與穩定社會秩序的功能
1830s
重視設立公立學校運動
1834
賓州首先設立免費公立學校
1852
麻州首先通過義務教育法
主要有初級、高級中學兩階段
1950~1960前期
開始推動「中間學校」-成主流
10~14歲,採分組與新式教學法,重視課程探索,培養學生獨立自主學習能力
高中類型
職業、技藝、專門
專門
綜合
高等教育
社區學院
提高成人教育水準
培養中級技術人才
大學
第一所:哈佛
1636哈佛成立
19th初開始設立各州大學
英國學校制度
1870通過傅斯特教育法案
建立公共初等教育制度
公立學校系統
蘇格蘭
5歲入學,12歲轉中學
英格蘭、威爾斯、北愛爾蘭
第一階段-幼兒學校
第二階段-初級學校
私立學校系統
第一階段-預備前學校
第二階段-預備學校
偏重學術性,特別:古典語文
13畢業後進公學
最初中學
技術中學
現代中學
多來自社會下層階級家庭,為就業做準備
文法中學
重學術教育
綜合中學
英國中學教育主流
高等教育
最早:牛津大學
自治大學
古典大學
牛津、劍橋
近代大學
倫敦
新大學
開放大學
公立高等學校
多科技術學院
與工商界合作
繼續教育學院
教育學院
1975納入,培育師資
大學分四個等級
學士
碩士
哲學博士
高級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