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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專題(一)黨國與社會 (「台灣型」威權政體 (準(quasi)列寧主義黨國體制 (以黨領軍:建立政工系統和軍隊黨部,…
臺灣專題(一)黨國與社會
「台灣型」威權政體
政治菁英的二重結構
地方上的公職選舉,則由台灣人囊括
由於中央民意機關必須代表全中國的「法統」,因此只能由外省人壟斷
二重的侍從主義
黨國菁英─本土菁英(地方派系)─地方選民
黨國藉由租金(rent)及給予地方性經濟特權,交換地方派系掌握的政治資源(選票)
外來政權如何統治本土社會
排除台灣人的「法統」
宣稱代表全中國的「法統」:立法院、國民大會及監察院的象徵性,不可改選
以動員戡亂為由,將國共內戰的狀態制度化
作為正體外部正當性的美國支持
經濟:15億美元的援助以及技術的轉移
軍事:第七艦隊協防及軍事援助
政治:承認「法統」,聯合國代表中國的席位
準(quasi)列寧主義黨國體制
以黨領軍:建立政工系統和軍隊黨部
去動員化及排除式的統合主義:建立起對青年、農民、工人等群體的控制,並限制社會團體的結社
以黨領政:建立與政府機構平行的黨組織
黨決策的民主集中制
民主許諾及民主陣營
美國老大哥再看,做事要有展節
地方自治作為黨國吸納台灣本土社會的方式
自詡不同於共產中國的民主燈塔,就得有民主選舉展現優越性
「台灣型」威權政體的幾個軟肋
利用及委託地方派系取得本土政治支持,等同於政權未曾植根民間,也無助於公民社會產生
名不符實的「法統」,內在就蘊含了政權民主化及本土化的驅動力
承繼了日本殖民時期的菁英雙重架構,使得台灣民族主義繼續滋長
促成了政治體系三個層次的轉變:政治共同體、政治體制、政府
思考的起點:如何定義1949年後台灣的國民黨政權?
與極權政體相區別的威權政體
意識形態
政治動員
多元主義
領導階層
作為一個外來的威權政體,國民黨政權要如何鞏固統治?
社會上,先藉由地方派系掌控地方政治,再培養本土菁英進入黨國體制
經濟上,接收日本資產,為黨國資本主義奠基:電力、石油、鋼鐵、交通、通信等命脈產業全都收歸國有
政治上,掌握及建立國家機器:重組日本留下統治體制,但本省人依舊居於下層,上層由日本人換成外省人
階段性的恐怖統治,藉由白色恐怖打擊中共在台力量,以及台灣自主的政治菁英
領導上,改造中國國民黨,排除中國的舊派系及親美派,建立蔣氏父子的絕對領導
「外來」政權:1895年至1945年,日本殖民統治台灣50年,台灣從中國割裂出去了一代人的時間
國民黨政權在台為何夠實施有違地主利益的「耕者有其田」?
支配性論述
地主弱體化:二二八事件已使得台灣本土菁英消滅、噤聲及退縮
中央地方分權及侍從主義,使得黨國有絕對權威
國民黨政府是外來的軍事威權,國家自主性高
中共威脅及美國支持,使得地主不得不配合
反支配性論述:「耕者有其田」其實兼顧了地主利益
國民黨的保守性,陳誠:「我們的政策是實施耕者有其田,不是打倒地主,故不能不兼顧地主」
國共競爭說、預防性土改說、省府有實權說
本省菁英未死:本省地主進行了全省性的政治結盟及抵抗(陳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