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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教育 (第二節日本現行教育制度 (各級各類教育 (高等教育 (大學, 研究生院, 短期大學, 高等專科學校, 專門學校, 空中大學),…
日本教育
第二節日本現行教育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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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級各類教育
中等教育
初級中學:教育目的初中的教育目的是在小學敎育的基礎楚上,實施適應學生身心發展的中等普通教育。爲了達到這一目的,規定了三項教育目標:(1)坪養國家和社會的建設者所必需的素質;(2)培養學生掌握社會需要的職業基礎知識和技能,拿重勞動的態度和 根據個性選擇未來出路的能力;(3)開展校內外的社會活動,正確地激發其情感,培養公正的判斷能力。
高級中學:規定了以下三項教育目標:(1)進一步發展初中教育成果,培養作爲國家和社會有爲的建設者所必需的素質;(2)使學生能自覺地根據社會的需要和個人特長,選擇擇 將來的出路路,提高普通教養,掌握專業技能;(3)培養對社會有深廣的理解和健全的批判能力,形成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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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行政
中央教育行政:文科省(MEXT)爲發展教育,學術和文化事業,進行調查研究制定規劃;就各級學校和数育機構的器材設備,人員編制,組織與教育內容,規定標準;執行教育預算,支配教育經費;審定中小學敎科書,管理義務教育學校用教科書的購置,免費及供給事項;審核大學和高等專科學校的設置;對大學,高等專科學校以及地方数育行政機關,提供指導和建議,對縣級教育委員會教育長的任命有同意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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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節日本教育沿革
第一次教育改革和戰前的教育
現代教育制度的確立和完備:1885年建立了內閣制度。1886年制定《學校令》對教育制度進行一次全面改革,形成以高等小學-普通中學-高等中學-帝國大學為直系和以高等小學-普通師範大學-高等師範大學為旁系的兩大系統。1890年《教育敕語》的頒布使日本近代教育具有濃厚的封建、軍國主義性質。給青少年灌輸“忠君愛國”、“盡忠報國”等思想,鼓吹“武士道”使日本教育為對外擴張、發動侵略戰爭服務,成為促使日本軍國主義化的重要因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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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代教育制度的開端(明治維新):1872年頒布的第一個教育改革法令《學制令》,奠定了日本近代學校教育制度的基礎,確立了文部省統一管理學校的中央集權制。文部省下設大學區、中學區和小學區。日本近代學制的形成經歷了一個不斷改革調查的過程。以1872年《學制令》為開端,經過1879年、1880年頒布的《教育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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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教育改革和戰後教育
戰後初期的教育改革:剷除軍國主義勢力,實現國家民主化,建立和平、民主的教育。廢除了戰前的雙軌制,建立了六、三、三、四新學制。義務教育年限由六年延長為九年,廢除中央集權制實施地方分權,建立教育委員會。1947年《日本國憲法》,所有國民有平等受教育的權利。建立《憲法》-《教育基本法》-《學校教育法》的法律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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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日本教育改革動向
日本教育成就與問題
現代工業文明帶來的「副作用」。日本的現代工業文明,追趕型的現代化和戰後的經濟高速發展,創造了物質豐富和生活便利的社會,同時也帶來了與此相反的「副作用」即精神空虛,思想貧乏,獨立自主精神, 自我控制力,忍耐力,責任感,同情心,互助精神等品質大大削弱。 近代工業文明也使家庭,地區社會的人際關係發生巨大變化,傳統的社會規範喪失維護社會統一的力量,價值觀念多元化削弱了社會向心力。
日本社會經濟繁榮所造成的不良影響。日本民族,宗教,語言,文化,生活方式等方面都有高度的同質性,而且多密居在狹小的山谷和平原,從事農耕,因而形成了日本式的團體主義,「和」的文化。 原來日本是靠這種文化力量維護社會統一的,但由於資本主義制度的發展,嚴重的利己主義,不負責任,惡性平等主義以及過多的刺激性資訊,影響著整個社會,也給青少年帶來惡劣影響
教育制度的弊端。 文憑主義思想影響學校的正常敎育,教師,學生和家長都受升學考試競爭所左右,捲入偏重偏差值教育的漩渦,而不考慮學生的個性,能力和道德品質的培養教育行政制度的過分 集權,影響地方和學校的積極性和創造性。 學校教育的刻板劃一,不能發展學生的自主精神,自律性,個性和能力,嚴重地影響學生人格的形成。 由於學校的封閉性,與社會和家長處於隔絕狀態,因而不能早期發現教育社會對學校和教師的信賴程度。 問題,也降低了社會對學校和老師的信賴程度
「臨教審」關於教育改革的審議:日本政府舉閣一致堅決地進行這次教育改革,於1984年9月在總理府正式設立了直屬總理大臣的「臨時發育審議會」,要求它用三年的時間,對教育以及與教育有關的各領域的各項政策進行全面,綜合的調查研究和審議,並提出改革方案。 這次改革將是長期的,廣泛的。 這次改革將是向終身學習體制轉移的具有重大歷史意義的數育轉變時期,也可以說,這是日本第三次教育改革的眞正開始。「臨教審」成立後,於1984年9月5日召開第一次總會,接受中會根首相提出的「爲使教育適應我國社會的變化和文化的發展,對各項政策進行必要改革的基本 方針」的質詢,並開始進行調查審議。 經過三年的調查審議,先後使命於1987年8月20日宣告解散。
改革的主要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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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項具體改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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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教育的多樣化與改革:在組織與經營上,建立自主與自律體制,提高教職員的素質,增加教育經費。 爲了提高大學素質,使每所大學實施各有特色的教育,要探討普通教育與專業教育的內容,要發揮學分制的長處,並使學斯期和學年制彈性化。爲糾正偏重偏差値的考試競爭的弊端,各大學可以採取自由而具有個性的新生選拔辦法。爲了提高高教品質,要求進一步增加公共財政支出,同時促進高校資金的多管道引進工作,擴大國立大學財政自主權。
初等中等教育的充實與改革:第一,改進教育內容。 首先要加強德育,重視基本生活習慣,自我控制能力和違守社會規範態度的培養以及人的「生活方式」的敎育。 其次是徹底進行「基礎,基本」教育,發展個性。第二,提高教師的素質。 首先要改善教師的培養和證書制度,從廣求人才的觀點著眼,使敎師證書制度靈活化。第三,改善教育條件,消除規模過大的學校。第四,改革後期中等教育結構,建立六年制中學學校和學分制高中。
爲因應國際化而進行改革:第一,辦好歸國子女,海外子女敎育,開設新國際學校,即使歸國子女,外國人子女,普通日本人子女共同學習的初等和中等學校。第二,規劃好留學生接收體制。 要充實大學特別是研究院的教育指導體制,落實日語教育體制,提供宿,解決學位問題。 要擴大外國學生在日本高教機關進行短期進修機會。 第三,改進外語敎育。 外語特別是英語教育的重點在於掌握能廣泛進行交流的國際通用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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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行政和財政的改革: 第一,強化中央教育行政機關的政策功能。第二,改革國家所規定各項標準和認可許可製度。 第三,推行地方分權制,增強教育委員會的活力。第四,教育行政制度必須與終身學習體系相配合。 第五,關於教育經費,教育財政的設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