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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學 ch10 立法部門 (10.1立法部門的意涵 (一、立法部門的功能 ((一)制定法律, (二)審查預算, (三)修改憲法,…
政治學 ch10 立法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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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立法部門的組織與立法程序
一、立法部門的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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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委員會
設置原因:
1.立法分工
2.便於對法案作專業性的處理
3.便於監督行政部門
委員會在議事立法過程中的角色:
1.作為專業立法者
2.作為周延立法的把關者
3.作為爭議法案的緩衝者
民主國家中的委員會大致類別:
1.常設委員會
2.全院委員院
3.特別委員會。行使調查權。
4.聯席委員會。我國有不同於前者的「委員會聯席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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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學 ch11 司法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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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台灣司法體制的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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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大法官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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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大法官的職權
「大法官會議」
「憲法法庭」
大法官的各項職權:
1.解釋憲法(司法審查)
(1)我國司法審查的制度類型
(2)我國司法審查制度的聲請主體與客體
(3)我國司法審查制度的效力
2.統一解釋法令
3.政黨違憲解散之審理
4.正副總統彈劾案之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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