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lease enable JavaScript.
Coggle requires JavaScript to display documents.
警械 (警械使用條例 (處罰行為 (售賣, 持有, 定製), 處罰(法效果) (物:警察機關沒入, 人:無處罰規定), 管制物:警械),…
警械
警械使用條例
處罰行為
售賣
持有
定製
處罰(法效果)
物:警察機關沒入
人:無處罰規定
管制物:警械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刀械
持、列§14
攜帶§15加重攜械罪
製、賣、輸§14
法律效果(普通法院刑事庭)
物:沒收
人:刑事罰
槍砲+彈藥§5
製、賣、輸、轉、出、出、持、藏、列
社維法
公告查禁之器械
警械查禁公告
刀械查禁公告(僅限5械,不含7刀)
法律效果(地方法院簡易庭)
人:3日以下拘留or3萬以下罰鍰(社維法§63)
物:沒入
處罰行為
製、賣、輸、攜帶、公然陳列
競合
行政罰vs刑事罰(行政罰法§26)
刑罰以罰,行政罰得處
其他種類行政罰
沒入(未宣告沒收)
拘留
刑罰以罰,不得再處罰鍰,例外??
社維法§38:去除申誡、拘留
道交條例§35酒駕
刑事先理原則
刑罰以罰,行政均得再罰
行政罰vs行政罰
得併為裁處
其他種類行政罰(從一種已足)
沒入(不得重複)
已處拘留,不再罰鍰,但可以
其他種類行政罰
沒入
罰鍰
從一重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