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lease enable JavaScript.
Coggle requires JavaScript to display documents.
九、國際私法總論 (適用衝突規範的制度 (定性=識別=判斷案件性質
涉外民事關係適用法院地法律, 先決問題=本問題
eg.…
九、國際私法總論
適用衝突規範的制度
-
-
-
外國法的查明外國法查明的主體
- 人民法院、仲裁機構或行政機關依職權查明(eg.涉外婚姻)
- 當事人自己選擇適用外國法律,當事人應當提供該國法律內容
- 除2以外,涉外法律,皆由人民法院、仲裁機構或行政機關查明
外國法查明途徑
- 當事人提供
- 締約對方的中央機關提供
- 我國駐該國的使領館提供
- 該國駐我國的使館提供
- 中外法律專家提供
認定無法查明
- 任何途徑都不能獲得
- 當事人應當提供,但在合理期限內無正當理由未提供
確認適用法律內容
- 聽取理解及意見,均無異議可使用
- 有異議,由人民法院審查認定
查明錯誤
當事人可提起上訴
-
-
法律規避規避中國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規定,就算外國法律已承認,法院應認定不適用外國法律效力構成要件:
- 當事人故意規避某國法律
- 本應適用
- 改變連結因素
- 規避行為已完成
-
-
意思自治原則
- 選擇方式可口頭或書面
- 沒明確規定可以選擇,選擇無效
- 若有爭議,不可以此為由選擇無效(選了就得認)
- 選擇、變更在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都可
- 援引相同法律且未提出異議,即已作出選擇
- 未生效的國際條約,但不違反我國社會公共利益或法律法規強制性規定,可適用
基本問題
調整對象
- 當事一方或雙方是外國公民、法人、組織、無國籍人
- 當事一方或雙方經常居所地在中國領域外
- 標的物在中國領域外
- 產生、變更或消滅民事關係的法律事實在中國領域外
- 其他
-
衝突規範 :red_flag:
-
-
-
-
-
准據法
-
特征:
國際法中特有
- 必須由衝突規範所援引法律
- 準確的實體法
- 係屬與案況共同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