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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教育導論重要概念學習檔案 (身心障礙之特殊需求學生 (智能障礙:學習及生活適應能力表現有顯著困難者(唐氏症), 視覺障礙:優眼視力未達0…
特殊教育導論重要概念學習檔案
身心障礙之特殊需求學生
智能障礙:學習及生活適應能力表現有顯著困難者(唐氏症)
視覺障礙:優眼視力未達0.3或視野在20度以內
聽覺障礙:六歲以下達21分貝以上者、七歲以上達25分貝以上者
自閉症:顯著社會互動及溝通困難,有固著之行為模式與興趣
語言障礙:構音異常、嗓音異常、語暢異常、語言發展異常
腦性麻痺:動作、姿勢發展問題之腦傷或伴隨感覺、知覺、認知等神經心理障礙,致活動與生活有顯著困難者(CP小兒麻痺)
肢體障礙:上肢、下肢、軀幹之機能有部分或全部障礙
情緒行為障礙:注意力缺陷過動症(ADHD),情緒行為表現異於同齡
學習障礙:注意、記憶、理解、知覺、推理有,致在聽說讀寫或算等學習上有顯著困難者
發展遲緩:未滿六歲,在知覺、認知、動作、溝通等發展較同齡者顯著遲緩,且其障礙類別無法確定者
其他:顏面傷殘、癲癇
身體病弱:罹患慢性病,體能虛弱,須長期休養,以致影響學習者(非罕見疾病)
多重障礙:具兩種以上不具連帶關係且非源於同一原因所造成之障礙致影響學習者
課程之調整:學習內容(教材)、學習歷程(教法)、學習環境、評量方式
資源教室方案
教學內容區分
單項重點資源班
多項重點資源班
服務對象區分
不分類的資源教室方案
跨類別資源方案:跨類的資源教室,招收二到二以上之不同障別學生
單類的資源方案:特定單一類別特殊生
所在處區分
巡迴式資源班
駐校式資源班
功能區分
直接服務模式:學生
間接服務模式:老師
上課方式
外加式
抽離式
早期療育
服務流程
通報→轉介→聯合評估→療育服務
專業團隊
OT:職能治療師
PT:物理治療師
ST:語言治療師
社工員:尋求服務,提供資源
巡迴輔導老師:到宅療育
專業團隊運作模式
專業間(台灣)
貫專業
多專業
融合教育
融合教育VS回歸主流
融合教育:學習環境必須尊重、包容特殊生之需求,平等與尊重為教育統合之精神與目標
回歸主流:特殊生須適應普通教育之教學方式,忽略其學習權益
特教八大支持
簡化活動
使用學生感興趣的
調整教材
環境支持
特殊器材
成人支持
同儕支持
隱性支持
特教理念與趨勢
特殊教育趨勢
無障礙
去機關
最少限制
正當程序
零拒絕
父母參與
特殊教育法
IFSP:個別化家庭服務計畫(0-6歲早期療育)
ISP:個別化支持計畫(大專院校資源教室學生)
ITP:個別化轉銜計畫(跨大階轉變階段)
IGP:資優生個別輔導計畫(資優生)
IEP:個別化教育計畫(身心障礙)
資賦優異特殊需求學生
分類
藝術才能資賦優異
創造能力資賦優異
領導能力資賦優異
學術性向資賦優異
一班智能資賦優異
其他特殊才能資賦優異
資優教育須掌握之原則
設定較高的期望水準
提供高層次思考教材
針對資優生之特性發揮潛能
重視學習系統
教學目標具體而統整
給予獨立完成作育的機會
鼓勵小組合作
活用課程充實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