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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12 監督與吹哨者倫理 (當一個員工仔細評估公司及自我價值體系後,願意站出來揭發公司部當行為時,即為吹哨者 (內部吹哨者(Internation…
CH12 監督與吹哨者倫理
當一個員工仔細評估公司及自我價值體系後,願意站出來揭發公司部當行為時,即為吹哨者
內部吹哨者(International Whistle-blowing)
選擇將公司不當的行為透過適當的管道反映給他的上屬或公司高層
外部吹哨者(External Whistle-blowing)
選擇向政府相關部門舉發、訴諸媒體或向法院提起訴訟
吹哨者倫理
有倫理或正當的吹哨者
當公司的產品或決策,會造成社會大眾非常巨大的傷害或違反現存的法律
當員工可以明確指出可能的傷害,應該報導出來並說明他的道德考量
當這個員工的主管沒有作為,且窮盡所有內部的程序將意見從底層逐漸反應至董事會
有足夠證據顯示公司的運作、產品或決策將使社會大眾或產品的使用者暴露在非常大的危險中
有充分理由相信揭發對社會大眾不力的事情,一定會帶來改變
沒倫理的吹哨者
主要出發點不在社會公益,而是透過揭密尋求金錢的獎勵或吸引媒體的注意,也有時員工是在執行個人對於公司的報酬
吹哨者的恐慌與保護
吹哨者即使自認是在做對的事,也會在心理上感受到各種威脅及恐慌
有適當的申訴系統與法律上的保護設計,組織中的人員比較傾向願意採取行動來對抗不法或違反倫理的情事
吹哨者揭弊之後,由於可能損及雇主本身的利益,容易遭受到雇主的報復
世界上已有超過十個以上的國家(美國、英國、澳洲、加拿大、印度、愛爾蘭等),皆已制定全面性的吹哨者保護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