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獄與監獄學概念

監獄學來源

英國1777年約翰霍德(監獄學之父)

主倡:監獄改革、獨居監禁、強調安全、衛生、作業、專業管理;禁止濫用刑罰

廣義:1.研究犯罪人矯正原則2.矯正機關的管理、設施3.受刑人生態、文化4.處遇對策。

狹義:僅限矯正機關研究,機構設置、管理、教化、作業、醫療衛生、獎懲、假釋、更生保護

監獄與監獄學兩者關係

監獄的存在提供機構矯治研究

監獄學是犯罪學研究領域的一部分

習藝所時代:16、17世紀古代監獄

荷蘭阿姆斯特丹設立

非監獄,是看守所

主要教授技藝

強制院18世紀:近代監獄、懲罰模式、古典學派

1785約翰霍華德設的(懷蒙德監獄)

犯人分類監禁

造成:賓州制、奧本制

懲制監時代19世紀初(現代監獄、矯治模式時代、實證學派)

賓州制:絕對獨居、嚴格分房

奧本制(沉默制):相對獨居、寬鬆分房

感化院時代19世紀中、末期

蘇格蘭的麥克諾奇

不定期刑、假釋制度(紐約州愛米拉感化院第一個使用)

發明點數制、累進處遇階級制

矯治時代20世紀

矯正思想與醫療模式達到最高峰

美國矯正協會最具意義

受實證學派影響

兩極化犯罪矯正時代1970年至今

寬鬆與嚴格(正義模式時代、犯罪學批評學派時期

嚴格方面:馬丁森(矯治無效論)科臨檢數(暴力犯罪控制及執法法案)

寬鬆:犯罪人復歸社區)

美國朝管理倉儲化

強調風險管理

依調查分類,再施高、中、低度管理方式

為管理非矯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