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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法律行為 (民事法律行為效力 :star: :star: :star: (無效 自始、當然、確定、永遠、絕對無效 …
民事法律行為
民事法律行為效力 :star: :star: :star:
有效
強:符合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公:符合公序良俗(公共秩序與良善風俗)
主:主體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意:意思表示真實
強:物權法定及訴訟時效
無效
自始、當然、確定、永遠、絕對無效
法院或仲裁機構可主動審查是否存在無效因素,其宣告不受時效限制
無效或撤銷後,行為人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恢復原狀);折價補償;過錯承擔責任
違反強法律法規強制性規定
eg. 購買毒品、槍支等
違背公序良俗的合同一律無效
eg. 代孕、第三者領受遺產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所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star:行為人與相對人以虛假意思表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eg. 陰陽合同(陽合同無效,陰合同的效力具體判斷)
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eg. 100萬合同為避稅寫60萬
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常考點:“部分有效部分無效”
流(押)質條款無效 :star: :star: :star:
超過20%的定金合同
超過部分無效,20%內有效
無效的格式條款和免責條款
格式條款:當事人為重複使用而預先擬定,並在訂立合同時位於對方協商的條款。一方免除其責任、加重對方責任、排除對方主要權利的,此部分無效,其餘有效。
免責條款:造成對方人身傷害的、或故意或重大過失造成對方財產損失的,此部分無效,其餘有效。
超過20年的租賃合同
超過部分無效,20年內有效
常考點:“內部有效外部無效”
效力待定
限制民事行為能力所實施的與其意思能力不相適應的雙方民事行為
委託合同:雙方民事法律行為
授權:當方民事法律行為(無需追認既有效)
無權代理
可於1個月內予以追認
未表示=拒絕
善意相對人有撤銷權,通知方式作出
行為人實施的行為未被追認的,善意相對人有權請求行為人履行債務或者就其受到的損害請求行為人賠償
無代理權
超越代理權
代理權終止后,仍然實施代理行為,未經被代理人追認
難點:可撤銷 :warning:
欺詐
關鍵:誘使陷入錯誤認識
無中生有型(作為):故意告知虛假情況
可請求撤銷
賠償 ::warning:
若主給付義務(房屋權本身)無法獲得(產權欺詐),可要求對方解除合同、雙倍返還購房款
狀況分為:現賣後押、一房數賣、無房屋預售許可證說有、拆遷安置房
若從給付義務(網球場、游泳池等附屬設施)無法獲得,不可要求雙倍返還購房款(懲罰性賠償)
(1) 撤銷:合同自始無效,承擔締約過失責任
(2)不撤銷:合同自始有效,承擔違約責任 :
指鹿為馬型(不作為):各種冒充
可請求撤銷
可撤銷期間為知道之日起一年內主張
撤銷前合同合法有效
第三人的欺詐問題(三步走判斷方法)
誰主張合同?大媽
合同相對性原理:對方是誰?債券公司
是否對欺詐行為知情?
a. 知情:可撤銷,返還本金、利息等不當得利
b. 不知情:不可撤銷,合同合法有效
若有損失,可對小姑娘提出侵權責任賠償請求
脅迫
關鍵:感到害怕和恐懼而做出與真實意思相違背的民事法律行為
脅迫的婚姻可撤銷,欺詐的婚姻不可撤銷
民事法律行為的基本原理
民事法律行為與事實行為
民事法律行為的分類
民事法律行為成立所需意思表示的數量及合意形成的方式
民事法律行為的效果分為財產性和人身性
財產行為
財產上法律效果目的的行為
eg. 設立遺囑、遺贈行為
身份行為
直接以發生或喪失身份關係為目的的行為
eg. 結婚和收養
行為和原因的關係
有因行為
與原因不可分離的行為
eg. 物權行為(必須存在合法有效的合同關係,此合同即為“因”)
無因行為
不以原因為要素的行為
eg. 票據行為-提領支票
內容
負擔行為
債權債務
eg. 租賃合約
處分行為
物權變動
eg. 質押、抵押
成立標誌
諾成行為:只要行為人意思表示合意即成立
eg. 大部分合同、
贈與合同
實踐行為:除意思表示合意之外,還需以物的交付為要件
與錢相關:定金合同、自然人之間的借貸(拿到錢借貸關係才生效)
與物相關:保管合同(交付保管物時合同才生效)、借用合同
民事法律行為(eg. 合同)
需要意思表示
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法律關係(簽訂合約)
當事人意思決定法律效果
應具有相應的行為能力
有效力
單方民事法律行為
效力分為
有效
無效
例如遺囑行為和遺贈行為
雙方民事法律行為
效力分為
有效
無效
效力待定(16歲買鑽戒)
可撤銷(脅迫行為產生的買賣合同)
事實行為 (eg. 著作權)
無需意思表示(畫畫)
法律直接規定
無需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無限、有限人的行為均可)
無效力
單方民事法律行為
一方當事人意思表示而成立的民事法律行為 eg. 動產所有權的拋棄、設立遺囑、遺贈
多方民事法律行為
兩個或以上意思表示一致
eg. 雙方民事法律行為(eg.
贈予合同=我贈你要
)
共同民事法律行為(eg. 發起人協議公司章程和合夥協議)
決議行為 :red_flag:
集體意思,決議,多數決規則
eg. 股東會決議(資本決)
董事會決議(人頭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