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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育 (機構托育 (托育之內涵從家庭育兒功能衍生: (兒童人身安全的保護, 身體與生理需求的照料, 心理與情緒需求的支持, 生活的教育與學習),…
托育
機構托育
托育之內涵從家庭育兒功能衍生:
兒童人身安全的保護
身體與生理需求的照料
心理與情緒需求的支持
生活的教育與學習
托育服務的對策
三歲前之嬰幼兒童照顧措施
給薪的親自照顧假
給現金福利的親自照顧小孩且能免於經濟壓力
擴增兒童托育措施
三歲到義務教育前的兒童照顧
學前教育模式
社會福利模式
雙元模式
學齡兒童之照顧服務
社會問題
孩子單獨在家,安全可慮
有不良分子挾持、勒索、或誘騙
學童膽小,不敢單獨在家,心理上形成嚴重傷害
彌補措施
延長留校時間
機構及企業經營方案
影響嬰幼兒對托育機構適應的因素
孩子的態度
健康狀況
年齡
孩子的氣質
父母的態度
不能親自照顧的原因、對職業的滿意程度
父母對照顧者的信任感
照顧者的特質
需要溫暖、具備專業知識的、成熟的、關懷的成人
人數控制
工作人員的穩定性
嬰幼兒機構托育的優缺点
優點
能得到充分的照顧和遊戲
能促進幼兒的智力發展
缺點
嬰幼兒是否會有攻擊性、自衛性較強,比較調皮
廣義:不明確的區別幼兒的保育與教育
狹義:強調將托育服務視為是一種補充性而非替代雙親對兒童的照顧
婦女與兒童照顧
台灣地區婦女勞動參與和兒童托育需求
隨著產業結構的變遷,有利於女性就業,女性勞動參與率上升
兒童的托育機構扮演【彌補】的角色,將幼兒送托的比例逐年增加
嬰幼兒時期的托育
嬰幼兒時期是一生中身心發展奠基時期,學習與【外人】相處
育嬰方式的差異,專業保姆通常較有經驗
台灣地區的托育展望
台灣地區的托幼規劃
訂定全國托育政策
明定兒童托育基本意義與功能
明定托育措施的質量兼顧作法
明定各個組織的整合性角色
積極擴充托育服務之可用性和可及性
獎勵民間托育服務事業
發展多元的父母托育服務模式
建立托育服務的系統網路和咨詢轉介服務體系
推動工作場所設置托兒服務方案
檢討現行托兒設置之法令規章
致力於提升托育服務的人員素質和服務品質
創造具吸引力的托育服務環境
鼓勵民間企業和組織投入托育品質提升方案
訂定托育服務評估和考核制度
訂立家庭支持取向的社會政策
訂立產假和育嬰假制度
訂立育兒假和家事假制度
推動彈性化工作制度
回應幼兒發展的需求
對政府
制定國家整體的生育及兒童照顧政策,並能回應多元化家庭的需求
修訂及通過有關家庭照顧假,及促進兒童福利的相關法律
確保托育系統的品質
落實幼兒園監督及評鑒
提供有發展障礙的幼兒專業的托育
建立【家庭取向】、【兒童中心】的社區
對企業
喚起社會大眾對於幼兒發展與教育的重視
協助員工照顧幼兒
提升社區照顧幼兒的品質
對父母
注意自己的言行,做好榜樣
用耐心與關懷和孩子互動
嚴格管制孩子看電視
與其他的父母結合,共同協助監督改善托嬰服務品質
對政府與立法機關施以更大的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