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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BM]-G3 創業投資聖經 (如何向創投業募資 (準備的資料 (私募備忘錄 (募資對象 (大型機構及投資銀行), 營運企劃書+法律免責聲明,…
[ITBM]-G3 創業投資聖經
如何向創投業募資
準備的資料
公司簡介
電梯推銷
執行摘要
簡報
視覺化執行摘要
營運計劃書
私募備忘錄
營運企劃書+法律免責聲明
後期階段
募資對象
大型機構及投資銀行
樣品展示
誠實對於
盡職調查
影響透明度
文件的確實性
股權結構表、合約、重大協議、
雇傭協議、董事會的會議紀錄
募資金額
財務模型
預估開銷,計算現金消耗率
收入預測
確切金額而非範圍
尋找合適的投資者
金額大
大型創投業者
種子輪資金
天使投資者、超級天使、微型創投
做好創投業者的功課
收集好創投業者的資訊
找出主導的創投業者
擺平投資條件書
帶頭籌錢
投資人關係最活絡
創投業者的投資決策
1.尋找創投業者的途徑
2.清楚了解創投業者主要聯絡窗口
投資副總 :!?:
普通合夥人、常務董事 :smiley:
3.配合盡職調查
4.投資條件書
成交階段的流程
第一
簽訂投資條件書、最終文件
第二
律師代勞,擬定最後決議
創投業中的各種角色與應對技巧
🔆交易的核心 - 創業者 / 創辦人
創投業者掏錢有自己的算盤⚖️
動機
經濟利益
誘因
創投組織🏦
常務董事 / 一般合夥人
主要經理人 / 董事
投資副總
分析師
創投合夥人 / 營運合夥人
駐點創業者
股權結構表
天使投資人
以個體為單位
初創期的關鍵資源
活躍於首輪或種子倫
加碼參與權 / 領售權
高資產人士
投資結盟團隊
創投業者、天使投資人、超級天使、策略型投資人、企業、律師
團隊的領導 - 領投人
律師專業
協助談判
經濟利益
控制權
導師
導師 vs 顧問
願意提供幫助
反饋
後期發展
天使投資人
入股
任職董事會 / 顧問團
投資條件書的經濟條款
公司價格
募資額
總額
_百萬美元,代表完全稀釋後
%的股權,這裡的完全稀釋包括已預留的員工期權池股份。
交割前,公司會儲備部分普通股,以保證公司在發行A輪特別股後,能有
__
%的完全稀釋後股份能發行給董事、高階主管、普通員工和顧問
每股價格
募資前
投資人為投資前估計得當時公司價值
募資後
募資前估值與目前投資總額相加(小心創投業者第一個陷阱)
完全稀釋
員工池/認股權池
10%~20%
從池子的規模切入
募資前估值切入
多出的百分比加在募資後
認股權證
過橋貸款
投資人打算募資,但還要等更投資人參與
投資人承擔風險大,會拿到股價折扣or打過折的認股權證
投資人把投資做成「可轉換債」,再按募資的價格轉成股權
創投業者考量的重點
公司的發展階段
估值
募資的額度
整體機會的研判
歷史財務績效
未來財務預測
募資供需
財務績效
創業者的經歷
出現其他資金來源
創業者可有多的資金
但不可虛張聲勢
創業者經歷和領導團隊
有經驗的創業者,風險較低,估值較高
創投業者的進場屬性
有些早期投資人只在低價時進場
後期投資人較在意企業具體地位
數字
歷史績效
未來預測
營收
息前稅前折舊攤銷前盈餘
燒錢速度
員工人數
當前的經濟情勢
觀察大環境
優先清算權
清算時的收益分配
實際優先清算權
A輪特別股持有人,有權在普通持有人之前,優先收到__倍初始購買價,並加計任何以宣告但未支付鼓勵的每股金額
參與分配權
上限參與
按「視為轉換」來分清算收入,直到某個倍數就會停止
無參與
不參與分配剩餘股份的分配,投資人可拿優先清算權的退額or 拿案轉換基準後的普通股
全部參與
可拿到與當初參與金額等值的股票,再以「視為轉換」的基準來分配清算
多回合股票優先清算
後繼投資人的優先權疊在前人上頭
B輪比A輪優先分配
所有投資人享有同等權利
A輪和B輪按股份比例,拿滿優先權應有的權利
股票授予
四年間授予股票
滿一年授予約定股權的25%,之後逐月授予
反向稀釋
創業者或員工離開後,剩下的未授予股票會在歸公司所有
授權加速的情況
1.單版機加速
2.雙板機加速
募資前的員工池規模
員工池
公司保留以供日後發放員工
保留普通股的股份
提供保障
新創投業者會喜歡拉高募資前的員工池
加碼參與條款
A輪特別股投資人需按比例參與日後的募資
若沒有,特別股會轉成普通股
反稀釋是用來保護投資人
反稀釋條款
時機
公司發行新的權益證券
方法
調整A輪特別股
目的
減輕稀釋作用
👉保護投資人👈
例外
員工保留股份
非現金對價發行之股份
設備、不動產債務募資安排之股份
流通在外A輪特別股持有人放棄其反稀釋權力的股份
投資條件書的控制權條款
董事會
早期階段
創投業者
第二個創投業者
執行長
外部董事
創辦人
觀察員
領授權協議
簽訂者
執行長
創投業者
創辦人
公司收購
每一類別投資人多數同意
按轉換基礎的全體股份多數同意
創業者作法
設法由普通股多數決來決議
保護條款
進到新募資階段
計入原先投資人,一週投票
新保護條款
投資人是否有否決權
保護創投業者
轉換
特別股權轉換為普通股(不可逆)
初次轉換率1:1
控制普通股對特定議題投資
避免接受優先清算權,參與分配額度
自動轉換
投資條件書中最重要的事
創投業者
經濟利益
直接影響報酬之條件
投資人最後變現回報
控制權
否決公司特定決議
美式制度原則
投資人保護條款
保住本金/小有獲利
重大決策相互制衡機制
避免僵局
創業者有主導權
分配到較多經濟利益
視為轉換
股票已按轉換比例轉換成普通股
清算事件
公司遇合併、收購、出售表決控制權,或出售絕大多數公司資產,股東為擁有存續公司過半流通在外的股份
成員
國企碩一107212517 柯思存
外文四 104104022 徐珮綾
諮人三 105409011 曹凱雯
國企二 106212004 郭儀中
國企二 106212045 吳鈺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