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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公民教育 (二、日本公民教育的結構 (社會理解的領域 (1) 社會的相關性, 2) 規範, 3) 文化, 4) …
日本公民教育
一、日本「公民資質」的概念
第二次世界大戰後
• 1948文省部「小學社會科學習指導要領」:儘可能發展優良公民資質。
二戰後文省部分成
1) 理解層面:理解力、判斷力
2) 實踐的層面:性格、態度、技能
近代日本公民素質
1) 中國、日本、韓國屬於族裔文化國族意識公民教育。
2) 為了強調國家認同1999文省部初衷文件,訂出十個目標,其中一項希望學生自我察覺自己為日本人,要愛國,要為國家發展盡力,繼成國家的傳統,以及創造新文化。
3) 公民課不唱國歌,學習常識以及理論
三、日本公民教育與社會科的沿革
戰前時期
• 戰前第一時期
1) 「修身口授」一科:僅編配於小學一、二年級
2) 雖有公民科的專業課程,但尚無確立方向
3) 明治時期的「改革教育令」使得公民教育有個明確的目標。此時稱為「修身」一科
強化日本文化精神
• 戰前第二時期
以「闡明國體之本質,涵養皇民之信念。」為主旨之公民教育
戰後時期
1) 與「皇民教育」有關的內容刪除,改為「社會科」(統合性學科)
2) 恢復「道德教育」的授課時數
3) 中小學校的「社會科」、「道德教育」
4) 高等學校的「政治經濟」、「倫理、社會」
二、日本公民教育的結構
倫理的領域
1) 指人的生活方法以及存在價值
2) 另外是人際關係的處理方式相關的概念及態度
3) 「倫理的」、「道德的」社會化的問題
社會理解的領域
1) 社會的相關性
2) 規範
3) 文化
4) 社會的現狀
政治的領域
1) 政治體制、議會制度、憲法、國家、政治團體、安全保障等
2) 和平、政治參與等相關的價值觀、態度及能力
經濟的領域
1) 經濟制度、經濟的流程、市場的機制等
2) 儲蓄、資源的開發、利用、消費方式等
法律規範的領域
1) 法令、權利與義務、人權、法治、法律主義、司法制度、企業關係
2) 遵守法律、人權尊重的態度以及法律推論
國際理解的領域
1) 國際關係、國際政治、國際情勢及異文化
2) 理解以及對國際的親善、合作等相關的態度及能力
四、日本公民教育的階段性發展
近代發展三階段
• 戰後改革時期(1945-1955年)
重點於「民主主義」價值,目標為培養有為民主新鮮人
• 經濟高速成長時期(1955-1970年代中期)
重點於「民族主義」價值,以培養國家公民
• 成熟化社會時期(1970年代中期-至今)
目標於「培養馳騁於世界,具有主體性之日本人」
五、結語
在探討政治、經濟、社會的層面中也貫穿著倫理、道德性的內容
「社會科學知識」與「人文精神」的綜合體
戰前:儒家思想與天皇制國家主義
戰後:倫理道德思想與自由民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