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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9 利衝、中立 (公「職」人員 利益衝突迴避法 (關係人範圍 (利衝 3 新❗️) (財產、身分上有利輸之虞) (配偶、共生家屬、二親等…
Ch9
利衝、中立
公「職」人員
利益衝突迴避法
適用對象
(利衝 2)
新增❗️
較有利益輸送之虞者
公營事業機構之首、副首、幕、副幕僚長
政府捐助財團法人之董事長、執行長等
高度特殊權限者
(舉例)
總副總統
機關首長幕僚長
民代
工務會計等主管
其他經政院會同主管府院核定
關係人範圍
(利衝 3 新❗️)
(財產、身分上有利輸之虞)
配偶、共生家屬、二親等
財產受託人、 前項近親任董事等要職之團體
(但其職由政府指派遴選等,不在此限)
進用之機要
各級民代之助理
迴避事項
(公職人)借職權圖利
(利衝12)
職機權方、本&關人利益
包含合 / 不合法利益
(關係人)請託關說禁止
(利衝13)
對公職人服務監督H團體人員,請託關說,圖利
不經法定程序
其職權所涉事項決定等➕有影響特定權義之虞
交易行為限制及容許
(利衝 14)
公&關人,❌與公職人服務監督H團體,對價交易
例外容許
公平公開程序,充分防弊機制,較無不當利輸或利衝之虞(原則)
例
《政府採購法》公告程序採購
依法定身分申請補助
一定金額以下交易
事前表明、事後公開身分(主動)
(法定身分補助可免)
迴避方式
(新❗️)
自行迴避
(利衝6)
通知其服務H團體、遴派H等
首長原則上並應通知上級H團體
應以書面
申請迴避
(利衝7)
利關人,認有應自避而不避者,得向利衝6規定H團體申請
依職權審查收受權,無則移送
不服駁回—覆決
命令迴避
(利衝8、9)
H團體認定,而命續執職務 / 迴避
有應自避而不避,應命迴避
首長、首長職代、他法定者(命令權者)
迴避併為之行為
(利衝10)
民代,不參利關議案審議表決
公職人,即停職務
意義
利益(利衝4)
非財產上(新❗️)
有關利衝法2 1項所列機關團體等 任用考績等相類之人事措施
財產上
動產不動產、現金、債權、其他得以金錢交易等
迴避義務
知構成利益衝突「事實」
利益衝突
(利衝 5)
執行職務,作 / 不作為,直 /間接使 本 /關人取得利益
目的(利衝1)
促進廉能、端正政治風氣、遏阻貪腐&不當利益輸送
公務人員
行政中立法
意義
忠實
履行公眾信託
穩定行政體系
客觀
避免公器私用
公平
維持社會公平
不涉入黨派
防止政黨分贓
目的
規範對象
適用:法定機關,依法任用派用,有給專任、公校依法任用職員
準用
教育x3
公校長、兼行政職師
教例前,公校未銓審職員、私改公未具任用資留用員
社教機構專業員、學研機構兼行政職研究員
機關、學校x2
BH軍職、軍訓單位、教官
依法聘、僱
其他相關x4
任用前,學習訓練人員
行政法人有給專任
公營,經營政策主決策責
代政府公股任私法人董監
獨立使職權政務人員:eg.大法官、考委、監委
規範內容
執行職務規範
公正執行(中立 4)
利用職務之禁止行為:(中立 6)
用職權機方,使入/不入政治團體、參/不參活動
依法執行(中立 3)
受理申請案平等原則(中立 12)
選舉活動規範
❌妨礙行使投票權(中立 10)
❌捐助&募款活動禁止(中立 8)
候選人請假規定:名單公告~投票日依法請事假or休假(補休也可),長官❌拒絕 (中立 11)
首長或主管,選舉公告日~投票日,競選活動禁止(中立 13)
違反之舉發、保障&救濟
舉發
(中立 14)
長官❌要求公員從事本法禁止B
公員+事證➡️官上級報告
官上官未處理—失職—得➡️監察院👁️舉發
保障救濟
(中立 15)
公員依法權益,❌因拒絕從事本法禁止B受不利VA
有前項不利不公對待,依《保障法》+其他法令救濟
罰則(中16)
違本法,依懲戒、考績、他法懲戒懲處
政治活動時間限制&例外(❌上班&勤務),例外因業務必要可(中立 7)
❌從事政治活動或行為之禁止x6
(無論何時皆不可)(中立 9)
宣傳x2:行政資源+宣傳品&活動、辦公處+旗幟徽章等
公開x3:主持+集會遊行連署、媒體具銜具名廣告、公開站台助講等
指示:對職務相關對象&人員指示
參與政黨之規範(中立5)
得入政黨、政團,❌兼任其職
❌利用職權等介入黨爭
❌兼任公職候選人選辦職
我國🇹🇼推動中立途徑
制度
政治結構(劃清權責)
文官制度(分政事、功績)
行政程序(裁量規範)
其他法制:利衝、選罷法等
文化
政治文化(避濫權)
行政文化(訓練、媒體傳播)
J716
邱毅來 想要交易
交易行為限制合憲
若禁止關係人參與,造成少數壟斷
反可能顯不利於公益
⚠️候選人配、二血姻得「具名」不具銜,不涉職務
黨職 黨爭 選辦職
傳 旗 發 媒 指 拜
捐助、投票、要請假、競選活動
公 教 社 軍 聘 營 訓 法 董 獨
政治579 中立天天有
機要人員進用之「區長」適用
依「地方制度法」進用,比照簡十本5,符合所稱公務人員
可能握有行政資源、或被要求違反行政中立者
皆準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