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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權教育 (相關的議題 (其他 (性別平等 (解構社會文化與媒體對身體意象的影響 (科技、資訊與媒體的性別識讀, 語言、文字與符號的性別意涵分析),…
人權教育
相關的議題
政治活動
逮捕拘禁的正當程序
政治迫害和政治庇護
恐怖主義
軍備競賽
人口販賣
後獨立國家
去殖民化
承認殖民價值
其他
青少年宵禁
死刑存廢
難民
家庭暴力
傳播媒體侵害人權事件
階級剝削
階級剝削係指社會上享有政治權力、經濟所得和社會地位的優勢族群以實際行動,掠奪或占有弱勢族群的財產且視為自己努力的結果。
拷問刑求
性別平等
性侵害
性霸凌
性騷擾
解構社會文化與媒體對身體意象的影響
科技、資訊與媒體的性別識讀
語言、文字與符號的性別意涵分析
運動發展
歧視
性別
種族
階級
宗教
語言
少數與弱勢
族裔社群
客家
閩南
語言存續
原住民
外籍移工
弱勢族群
身心障礙者
老人
兒童
性少數
受災失業者
婦女權益
社會刻板印象
女性角色
家職給付
性侵害(?)
性騷擾(?)
對少數族群的道德排除(moral exclusion)
生命自主權
自殺
墮胎
安樂死
環境與科技
物種權議題
瀕臨絕種
流浪動物
全球生態保育
醫療科技和人權
經濟和勞動
貧窮
貧富差距大
不合理的社會保障制度
工作機會或工資出現不平等分配
全球約有13億人口每日一靠每日低於一美元的收入生活、10億人口是文盲、超過10億的人無法獲得安全的飲用水、8億以上的人口面臨飢餓或食物匱乏
飢餓
第三世界負債
勞權
跨國企業
農業
失業
資料
安妮的日記(Anne Frank)
大屠殺(Holocaust)
愛爾蘭的飢荒
人權的基本定義
特徵
人權是爭取來的(實然面)
人權具有普適性(universality)
人權是不可剝奪的
人權是不可讓渡的
人權是與生俱來的(應然面)
發展脈絡
自由權運動的發展
公民和政治權(一代人權)
言論自由
集會結社自由
居住遷徙自由
宗教信仰
秘密通訊
人身自由
人民身體之自由應予保障
審問處罰的主體機關為法院
逮捕拘禁審問處罰的過程應遵守法律程
序,通常是刑事訴訟法
遇非法逮捕拘禁審問處罰得拒絕之
逮捕拘禁的主體為司法或警察機關
自我保護
只要是人均有權利主張自己的人身不受任何違
法及不當的外力所拘束
參政
資產階級像專制政權爭取人權的過程中所產生的政治與公民權利
如美國「獨立宣言」、法國「人權宣言」、聯合國「世界人權宣言」
勞工與社會運動的發展
經濟和社會權(二代人權)
經濟權
工作權
選擇職業的自由
公正和合適的報酬
組織工會
財產權
文化權
人人有權自由參加社會的文化生活,享受藝
術,並分享科學進步及其產生的福利
獨特性
排他性
認同性
社會權
健康權
教育權
國家應立法保障
對教育所做的選擇及決定(教育選擇權)
兒童權
兒童擁有從事適齡之休閒、遊戲、娛樂與文化藝術活動之權利
婦女權
身分權
每個人出生後應取得姓名以及國籍,並被保
障其國籍、戶籍、姓名與親屬關係等個人的身分權
生存權
應提供適於生存的環境、物資需求,包含安全的居家環境、學習環境
休閒權
休閒權是指每個人在合乎正當與健康的情況下,擁有從事放鬆心情、調節壓力、娛樂的權利,可以自主的享有活動的樂趣,包含從事文化、藝術、娛樂等活動之平等機會。
英國「威瑪憲法」、「經濟社會暨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把人權保障範圍由自由權擴張到社會、經濟、文化等權利
19世紀開始,要求政府消除因資本注意而造成的社會貧富差距現象,確保個人的社會平等,人人有平等參與生產與分配價值的權利
民族自決權與發展權的發展
環境、文化、發展權(三、四代人權)
環境權
有權居住在免於破壞的乾淨、受保護的環境中
和平權
經濟及社會發展權
政治、經濟、文化自決權
參與及分享人類共同遺產權
地球及空間資源
科學技術
文化傳統
遺址
接受人道主義援助
從個人人權延伸到集體人權
保障
任何社會或政府不得任意剝奪、侵犯,甚至應積極提供個人表達和發展的機會,以達到尊重個人尊嚴及追求美好生活的目標。
「人之所以為人」所應享有的基本生活條件,包括生理、心理及精神方面的發展
消極(一代)
政府應保護
人與生俱來的基本權利和自由,不論其種族、性別、社會階級皆應享有的權利
政府不能侵犯
個人權利
經濟權利
政治權利
積極(二代)
維持基本生活、受教育、醫療服務
「rights」的本義是正當、合理、合法、合乎道德,每個人都應平等擁有,並不是指任何需要謀取利益的權力
相關宣言
兒童權利公約的訂定起源於 1924 年國際聯盟所通過的兒童權利宣言(日內瓦宣言)1959 年的聯合國兒童權利宣言
人類具有提供兒童最佳事務條件
聯合國 世界人權宣言
起源
希臘、羅馬時期「自然法」思想提供
人權思想的哲學基礎
亞里斯多德的「自然理性」與「自
然正義」為其主要代表思想
啟蒙運動的提倡
16 世紀的文藝復興運動
人權是一種文化價值,而每個社會都有其特殊的歷史環境所造就的特殊文化,因此要觀察不同國家之人權發展或人權教育,必須將人權置於該社會文化氛圍下,才能確切了解
問題
民主社會必然的權利衝突
公平
以保護個人重要權利為主要訴求
分配一群人的利益和負擔事宜是否合理
回應已經發生的錯誤或傷害是否給予適當處置
蒐集資訊和做決定的過程是否有助於查明真相和做出明智判斷
違反規則
當規則既定,因有心或無心而違反規則,導致對人或物造成損害或侵犯到別人的權利
成長背景與文化差異
資源分配
義務取向的文化
學校不習慣甚至不會教學生行使權利
受教權
施教權
人身自由權
參與學生事務的權利
負面或模糊的刻板印象
權利的意義
權利的限制
我們很少使用:我主張、我有權利...的語法
一代二代三代四代人權的整理
消極人權積極人權新興人權
教育權的出現時機
人類尊嚴的教育
特性
抽象(概念)至具體(制度)
思想至制度落實
道德至法治
約束力至強制力
中心思想
社會成員意識到個人尊嚴及尊重他人的重要性
「互惠的權利與責任,是公正社會中每個人所應謹守的契約
尊重、合作、公正、正義等觀念的教導,進而促進個人權利與責任、社會責任、全球責任的理解與實踐。
探索尊重人類尊嚴和人性的行為法則
將人權的意義、概念、及涉及的相關知識,系統性地教導學生,使學生認知權利並自覺權利的重要性。與一般的教育權不同。
完整性評估
人身自由
環境的永續經營
民主參與
機會平等
經濟平等
人權的實踐制度
所謂制度是指人類社會為滿足或適應某種基本需要所建立的有系統、有組織,並為大眾公認的行為模式
各種社會制度的形成,可經由民主方式,如討論、協商、妥協等來加以訂立,或依法定程序,規劃、制定大家願意遵守、認同的社會規範
經濟、教育、法律、選舉、議會、政黨政治、民主制度、政治制度、社會制度...
實質人權
程序人權
12年國教
不足
此未能較清楚地引導學生瞭解人權的普世性是如何
建立起來的
在談權利的維護或救濟時較侷限在國內法、憲法的層次,而不是以國際人權標準做為基礎
例如「人權和民主法治」,高中階段僅「認識我國重要的人權立法及其意義,理解保障人權之憲政原理與原則」
教導大家有責任尊重差異、包容差異,但卻沒有談到國家在這裡應盡的義務是什麼
人權行動的焦點應該是針對國家
它教導學生去幫助一個人,可是並沒有連結到這個人應該可以主張什麼權利,國家應該盡什麼義務或是學校應該盡什麼義務
學生接收到的人權教育變成很片段
各主題間原本的關連性在不同科目融入時變得很破碎,整個人權教育的整體性、主題性沒有被建構起來
較少面對結構性的問題(國家暴力、對少數族群的道德排除、種族歧視)
取自台灣人權學刊
教學強調
經驗式
抽象概念之介紹,從學生的主體經驗出發,引導學生從生活經驗歸納與應用,最後能以語言或象徵符號表達
互動式
以主體的地位,互相的溝通與對話,而非上對下式的發言與接受
人權教育重視學生為學習的主體
參與式
開放其意見形成的空間,學習自主之思考與判斷,並能承擔決定之後果
行動式
面對生活實際問題,分析各種實施策略之利弊得失,擬定實施策略,發展行動計畫
解決方案
全力加強教師的人權知識與概念
師資培育機構必須教會準老師處理、引導爭議性議題的討論的能力
國際教育狀況
美國:鮮少提人權教育
原因是他們的立國過程,本身就可算是一個極大的人權事件,因此只要教到美國歷史,所討論的議題,鮮少不涉及人權
德奧:結合道德教育、公民教育,透過價值辨正與判斷、行動演練來內化人權的概念與外顯的實踐。
由於人權議題涉及無所不包的公共政策,因此教育行政當局提供實際而有時效的資料料,讓教師與學生能夠隨時辯論公共議題中自由與正義的界線
南非:對話
身為後獨立國家,必須要有國家共同價值與心理上去殖民化;且身為多語化國家,在用詞認定上較為複雜。南非認為需強調的價值已在憲法和人權法案和教育法中規範了,因此不需額外立法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