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lease enable JavaScript.
Coggle requires JavaScript to display documents.
Ch4 任用 (英德法) (英國🇬🇧 (行政見習官 (構想 (甄補來源28y⬇️大學生、現職2年Exp人員,…
Ch4
任用
(英德法)
英國🇬🇧
1996後文官分級
一般職
行政助理—行政官—執行官—高級執行官—優級執行官—科長—優級科長
行政見習官—高級執行官A—優科
高級職
助理司處長、副司處長、司處長、副次長、常務次長
高官範圍&要點(見人事體制)
行政見習官
依富爾頓報告建議設置
作法:減少晉升的時間層級,職務輪調促進歷練
構想
甄補來源28y⬇️大學生、現職2年Exp人員
三階考選(筆面決)—2年試用—文官學院再訓—多方歷練—適者速升不適者降級
目的:培養高級文官人才,提升現職人員升任機會
實行狀況
➖名校情節、錄取背景偏見(人文、經濟狀況好)、外來晉升快
➕ 2年試用、論調、再訓、降級
批評
可能妨礙現職晉升機會、歷練經驗不足培養專業
快速晉升發展方案
目的:AT目的➕使有能力潛力各方人士快速發展
資格:原則歡迎任何人(國內文官、科學工程人員⋯)
應考資格:原則不限年齡(希望離退休齡有段距離)、原則大學畢業或相當資格
方法:同AT考試分三階
依富爾頓改革之升遷制
全職級合併為連續體制(消除職級間不得晉升之障礙)
設置委員會:各部晉升委員會、國家高級任用遴選委員會
排列升遷序名單:委員會提建議,依年資。人事處與惠特利委員磋商,得變更名單順序
得自訂升遷制度:符合功績、甄補法典等
契約用人制
中央
久任職位中,有部分「部分工時」職
1996後高級職—有期限的契約職位,屆滿通過績效評估方可續約
地方
結構與中央有異
因應業務需求,有近半數「部分工時人力」、高比例「短期契約人力」
2010,新政府要求裁減臨時契約人員
德國🇩🇪
高級文官:部長對政治職的去留有決定權
一般文官晉升
俸級:依年資。2年升一級
級職內職等:依成績、考核、年資
級職間
簡升中較易:學歷相近,甄選或考試
其餘升級難:「專科學校教育」+「升級職考試及格」
⚠️高級職出路廣:除職等晉升,亦可任政治職、民間主管職
法國🇫🇷
高級文官
ENA名列前矛者—高級集團(Gramd Corps)
高級團任務5年➡️其他職2年➡️任部門主管➡️任行政職
➡️任部長私人內閣工作➡️任局司處長
一般ENA畢業生:任A類職位
晉升制度
加薪
依年資+功績
當事人連2年被拒
升等
(目前僅A類分等)同類「不同等」
甄審
H按年資列名單
人事管理協議會
部長(不受拘束)
部長晉升非名單者 / 對升遷名單不服
最高文官制度協議會 申訴
升類
依升類考試
我國啟發
得針對高等二、三級⬆️ 依考績考試成績擇優擬訂速升方案
現況:僅有得優先陞任條件,仍逐級升
選才方式多元,職務歷練,重視功績,汰劣
競爭級:行助、行、執、AT
有三司 副次常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