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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業稅 (課稅範圍 (銷售貨物或勞務及進口貨物 (銷售貨物, 進口貨物, 銷售勞務, 銷售勞務), 視為銷售 (解散 或 廢止 營業時 (剩餘貨物,…
營業稅
課稅範圍
銷售貨物或勞務及進口貨物
銷售貨物
進口貨物
銷售勞務
銷售勞務
視為銷售
解散 或 廢止 營業時
剩餘貨物
將貨物抵償債務
將貨物分配與股東或出資人
代
代購
開發票
因要開給有A名字的發票
代銷
委託代銷
不用開發票
供營業人 自用 或 無償移轉他人所有
發票
自己開給自己
免開
扣抵用途
Ex. 試用品
屬地主義
在中華民國境內
納稅義務人
賣方
銷售 貨物 或 勞務 之 營業人
買方
進口貨物之 收貨人 或 持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