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lease enable JavaScript.
Coggle requires JavaScript to display documents.
CH8 (Others (集体投资计划的要素? (认可集体投资计划的管理公司必须符合以下哪些条件才可获证监会认可?…
CH8
Others
-
《强积金条例》规定的主要附属法例包括:
强制性公积金计划(一般)规例
强制性公积金计划(豁免)规例
强制性公积金计划(费用)规例
强制性公积金计划(豁免)规例(根据第5及16条指明日期)公告
强制性公积金计划(临时雇员供款)令
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指明特准限期)公告
强制性公积金计划规则
强制性公积金计划(补偿申索)规则
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清盘)规则
-
-
第4类及第5类持牌人的特殊操守要求?
I 应就充分展开研究工作以制备及保留可协助其向客户做出建议的文件,建立明确的规定及程序;
II 考虑客户的投资经验、投资目标及财务状况后,向客户做出建议;
III 应以文件记录做出投资意见时所基于的理据,并向客户提供副本;
IV 须确保发出的所有报告不具误导性或欺骗性。
others
受托人/代管人?
(资产管理行业)
必须是
在香港,集体投资计划的受托人适用哪些规定?
(a)根据《银行业条例》第16条的规定而获发牌的银行;
(b)获发牌银行的附属信托公司;
(c)注册的信托公司;或
(d)在香港以外地方注册成立而获证监会接纳的银行机构或信托公司。
I A法团,为香港成立的一家本土银行,有85年历史;y
II B法团,为A上述I中A法团的附属信托公司;y
III C法团,香港一家成立满4年的信托公司,但业绩颇佳;y
IV D法团,为在澳大利亚注册成立的银行,获得证监会接纳y
-
-
-
-
B法团是一家资产管理公司,持有9号牌,正在为其名下“天元1号”资产管理计划寻找受托人,为“亚太进取2号”资产管理计划选择保管人, 受托人/保管人及B法团都属于C法团的控股公司,C法团为大型综合性控股集团,则对受托人/保管人需要满足的独立性条件,说法正确的是哪些?
受托人/保管人及管理公司必须各自独立
可以拥有相同的控股公司但须符合以下条件:
(a)受托人/保管人及管理公司均为具规模的财务机构的附属公司;
(b)受托人/保管人及管理公司均非对方的附属公司;
(c)受托人/保管人及管理公司并无相同的董事;及
(d)受托人/保管人及管理公司共同签署承诺书,声明会独立行事;
一般来说,,受托人是信托公司,保管人是银行。这个很多考生问,你这么理解一般没什么问题。一般来说,香港的集体投资计划有两种架构,一种是单位信托的架构,一种是互惠基金的架构,前一种,就需要受托人来保管客户资产,后一种主要是保管人来管理,其实也就是名词不同,职责很相似。
-
-
《稳定价格规则》
I 尽管稳定价格行动一般会被视为操纵证券市场,但证监会认为容许并监管与公开发售有关的稳定价格行动符合公众利益y
II 在紧随首次公开招股后,发行人的代理人(稳定价格操作人)常以买家及卖家的身份进入市场以达至稳定价格的作用。y
III 稳定价格行动一般是为了防止新发行证券的价格下跌或减少其下调幅度y
IV 稳定价格行动只能向下维持,设定股价上限n
证券及期货条例
-
《公司收购及合并守则》及《股份回购守则》一般原则
-
I 公平对待股东,对股东提供准确及充足的资料及意见y
II 如果公司的控制权有所改变,或取得或巩固公司的控制权,须作出全面要约y
III 要约人应确保在作出邀约时有能力履行其责任y
IV 在提出全面要约时,出了对公司股东提出收购建议外,还应对统一集团内的公司提出全面要约(n没有对集团内公司还要提出全面要约的规定)
联交所
《上市规则》
上市的参与者包括
-
-
保荐人
I 新申请人必须委任至少一名保荐人,协助其处理首次上市申请y
II 最少一名保荐人须独立于申请人y
III 保荐人必须适当地获发牌或注册,须至少持有第6类牌照或注册-就机构融资提供意见,须符合证监会制定作为保荐人人选的其他规定 y
IV 在新申请人的股份开始上市后,向联交所呈交保荐人声明(n开始上市前,向联交所呈交保荐人声明)
合规顾问
A: 上市发行人必须于其首次上市之日起委任合规顾问
B: 合规顾问只须在上市发行人要求时提供意见及指引,而上市发行人须在订明情况下(例如在刊发任何受规管的公告、通函或财务报告之前)及时咨询及征询其合规顾问的意见。
+)如为主板上市,至少至就上市发行人在上市后首个完整财政年度的财务业绩的刊发日止
+)如为创业板上市,至少至就上市发行人在首次上市之日起计第二个完整财政年度的财务业绩的刊发日止
联交所主板的上市申请人,“盈利测试”的要求
A: 上市后公众持股比例不得少于已发行股份的25%,特别大型企业是大于15%
B: 新发行人必须具备至少3个会计年度的营业记录
C: 新发行人最近1年的股东应占盈利不变的少于2000万元
D: 新发行上市时须至少有300名股东
在联交所发行普通股本证券的法团而言
I 必须具备不少于3年的营业记录;
II 必须符合中任何一项:盈利测试、市值╱收益╱现金流量测试及市值╱收益测试;
III 股份须由足够数目的股东持有,至少为300名股东;
IV 至少最近一个经审计的会计年度直至紧贴发售及/或配售成为无条件前的拥有权维持不
-
《主板上市规则》
-
抵押的衍生权证
I 没有抵押支持的认股权证资产净值不少于20亿港元;且获得规定的信贷评级或由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或证监会监管,或为一政府或国家。
;y
II 已注册成立的非私人公司;y
III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认可的评级机构基于ABC公司不低于首三个最佳的投资评级级别;y
IV 香港期货交易所有限公司所接纳的海外规管机构规管。(n应该是受香港规管所接纳的海外规管机构规管)
-
上市发行人
审核委员会
+每个上市发行人必须设立审核委员会
(a)成员must全部是非执行董事;
(b)至少要有3名成员;
(c)大多数是独立非执行董事;
(d)其中至少要有一名成员为具备适当专业资格或具备适当的会计或相关的财务管理专长的独立非执行董事;及
(e)出任主席者必须是独立非执行董事
董事会成员
I 各上市发行人的董事会必须包括至少3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其中至少一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必须具备适当的专业资格,或具备适当的会计或相关的财务管理专长
II 独立非执行董事必须占发行人的董事会成员人数至少三分之一
III 若获提名担任独立非执行董事的人士持有占上市发行人已发行股份数目超过1%,须向联交所提交其独立性的书面确认
IV 获提名担任独立非执行董事的人士若于建议委任前的一年内,担任为上市发行人之控股股东提供服务之财务顾问的主事人,须向联交所提交其独立性的书面确认
-
-
-
预托证券
I 海外发行人可按《主板上市规则》规定,将预托证券在联交所上市;y
II 预托证券持有人应被视为拥有与发行人股东获赋予大致同等的权利及责任;y
III 创业板并无有关预托证券上市的条文;y
IV 预托证券必须可自由转换为发行人的股份及可自由转让。y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