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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经营租赁 (一般纳税人出租 (@ 2016年4月30日前 (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 (5%征收率, 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5%)×5%),…
不动产经营租赁
一般纳税人出租
@ 2016年4月30日
前
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
5%征收率
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5%)×5%
一般计税方法
@ 2016年4月30日
后
不动产所在地预缴:含税销售额÷(1+
10%
)
×3%
机构所在地申报:含税销售额÷(1+
10%
)
×10%
-预缴金额
小规模纳税人出租
5%征收率
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5%)×5%
其他个人出租
非住房
5%征收率
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5%)×5%
住房
5%征收率
减按1.5%
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5%)
×1.5%
一般纳税人收取试点前开工的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