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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層選舉下的地方政治與經濟利益 ─以房地產開發為例 (不同派系製造與累積特權經濟利益的差異 (獲取土地與資金的機會結構 (土地取得流程 (派系樁腳…
基層選舉下的地方政治與經濟利益
─以房地產開發為例
:star: 社會學關注的重點:
選舉制度的安排造就了什麼樣的地方派系結構與地方政府運作模式?這些結果對於地方經濟利益的生產與分配,又產生什麼影響?
文獻回顧
陳明通、朱雲漢:
地方派系的經濟利益與「區域壟斷型」為主
張茂桂、蔡明惠:
鄉鎮型派系領袖包攬工程、貸款、經營不法行業
陳東升:
特權壟斷的土地利益取代區域性壟斷經濟與非法利益
本文的問題意識
:
地方派系製造利益的機制為何?
將地方政府當作利益生產的主體
為什麼不同派系採取不同的生產特權經濟利益模式
地方派系因
社會基礎
、
派系競爭體制
、
派系資源與實力
、
外來政經團體入侵與否
等因入,出現不同累積特權經濟利益的模式與掠取利益的能力
地方派系、地方政府與地方經濟利益
地方派系與地方經濟利益
侍從關係轉向為工具性連帶
強調交換、利益、金錢
領主變動性高,難以發展情感連帶的傳統侍從關係,透過金錢得以快速建立關係。
選舉開放,
派系競爭增強。
透過物質利益穩固既有支持者、收買對立派系支持者。
選舉制度
發放現金確立連帶關係(樁腳)
選舉規模愈大,愈需要透過金錢確定派系支持者
難以透過選民服務接觸民眾
中央與地方的實際經濟利益交換
提供區域壟斷經濟利益
維持人際網絡與動員經費
拉攏地方菁英對黨的支持
彌補在野派系在選舉時的不滿與損失
中央採互相制衡的選舉策略
地方政治型態與地方政府的結構性地位
地方政府弱勢化、派系化
財政弱勢
自主稅賦低
仰賴中央政府補助
上級政府委辦事項大本營
地方派系進入行政機器後
非常容易掌控
不是民眾監督重點
中央政府監督不緊密
地方政府擁有土地使用與管理的權利
科層體系性質
正式編制員額少
業務繁重,難以確實落實法令,容易被利益團體收買
大量進用編制外人員
缺乏升遷管道,工作效率差
首長握有人事管理權
行政人員「首長化」
經費稀缺,基本調查難進行,政策形成不夠專業
容易轉化為首長個人謀求利益的工作
政策慣性與侷限性
發展掛帥
公部門資源有限
透過私部門活絡經濟
土地徵值稅成為稅收大宗
有限自主的成長機器
自主的成長機器:
可提供租稅減免等措施吸引外資
資源主要由中央掌握
地方政府有房地產開發的審核與規劃權利
地方政府對合作對象有選擇性偏好,若經濟利益團體有派系成員參與,容易建立合作關係
帶來的矛盾與衝突
地方民眾抗爭
結盟有排斥性
無法參與分配者的逆襲
派系內利益分配不均帶來的衝突
不同派系製造與累積特權經濟利益的差異
來源
透過台北縣派系涉入房屋建築業的情形了解房地產為重要管道與來源
獲取土地與資金的機會結構
土地取得流程
派系樁腳 ─ 掮客
了解高價值土地,製造地目變更等方式獲取利益
協助外來土地開發集團,累積社會資本
利用派系影響力,整合產權複雜土地
派系的政治影響力
公告價格買賣
都市計畫委員會
成立建設公司
地緣關係強
資金與資源
掌握地方基層金融機構
貸款、利率等
透過關係亦可擴大到省屬金融機構、國營行庫
向樁腳邀集資金
維持關係
創造土地利益的類型與政治動員模式
擴大地產市場(稀少性)
都市計畫通盤檢討
變更地目
地方制度性的政治動員過程
影響區域的區位條件
如:投入重大交通建設
非地方制度性的政治動員過程
如:拓展道路
地方制度性的政治動員過程
改變地產市場結構與特性(區隔性)
透過象徵意義提高地租
如:設立大學、風景區等
需有中央資源投入
非地方制度性的政治動員過程
市地重劃
地方政府就可做
地方制度性的政治動員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