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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信罪 (§342 Ⅰ (構成要件 (客觀構成要件 (行為結果 (實害犯 (「致生損害於本人之財產或其他利益」 (使本人的財產價值或財產利益有所減少…
背信罪
§342 Ⅰ
構成要件
主觀構成要件
意圖
損害本人之利益
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
客觀構成要件
行為結果
實害犯
「致生損害於本人之財產或其他利益」
使本人的財產價值或財產利益有所減少
使本人喪失未來可能獲得的財產上利益
行為主體
純正身分犯
Q:何謂「為他人處理事務」之人?
「為他人」處理事務
實務
受他人委任,而為其處理事務
行為
「違背其任務」
§342 Ⅱ
未遂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