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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研究倫理 (台灣心理專業人員 倫理準則 (2.動物實驗 (1.給予合理和善意的對待, 2.將痛苦或傷害降到最低, 3.生活應受用心照顧,…
1️⃣5.研究倫理
台灣心理專業人員
倫理準則
1.對受試者的義務
當研究以人類為研究對象,必須先取得受試者的告知同意,
即研究者必須先將研究的大致內容告知受試者,
並取得同意,才可進行研究。
告知內容
1.實驗目的及內容
2.實驗的預期效應
3.受試者可能面臨的風險
4.確保受試者個人隱私
5.隨時可退出實驗,不會有負面效果
注意
實驗必須探討到受試者較為隱私的層面,
或是必須欺瞞受試者真實的實驗目的時,
應考慮其應用價值,是否公益大於私益,
或有其他替代研究方法可取代。
資料搜集完畢
1.告知真實研究目的
2.釋疑:澄清研究所有疑問與誤解
3.排除受試者不良反應
4.有權撤回實驗資料
2.動物實驗
1.給予合理和善意的對待
2.將痛苦或傷害降到最低
3.生活應受用心照顧
4.審慎監控實驗進行
5.必要時採取中斷實驗
7.安樂死:以人道、快速且不痛苦之方式
6.手術前給予適當麻醉,適當術後休養
避免
實驗者偏誤
當實驗主試者心中對實驗結果抱持某種預期或期待時,
可能會在實驗過程中無意中給予受試者一些暗示,
使其做出符合預期的反應。
雙盲法
獲得正確、無偏誤的結果,並保持客觀,避免實驗者偏誤。
Milgram 電擊實驗(1963)
有違道德爭議:為了得到真實反應,
欺騙或隱瞞受試者真實的實驗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