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阻卻違法事由:正當防衛(前提) (客觀上有「防衛情狀」存在 (「現在不法侵害」 (「現在」 (Q:防衛者若事先預料到可能有不法侵害發生,是否仍能主張…
阻卻違法事由:正當防衛(前提)
客觀上有「防衛情狀」存在
「現在不法侵害」
「現在」
Q:防衛者若事先預料到可能有不法侵害發生,是否仍能主張正當防衛?
評析
「現在」不法侵害的判斷,純屬客觀上的問題,與行為人的主觀想法無關
否定說
少數說
由於防衛者早已預見該不法侵害可能發生,甚至也已做好充分的防衛準備,因此對其而言,該不法侵害並非「緊急」情況,不屬於「現在不法侵害」
肯定說
通說
仍該當「現在不法侵害」
判斷標準
德國學說
「有效性理論」
「現在」的侵害
侵害行為已經達到防衛者最後或最可靠的有效防衛時間點,若超過該時間點,防衛者便開始承擔額外的代價或風險
意義
Q:持續性的侵害?
家暴、霸凌
已經「開始」但是尚未「結束」的不法侵害
「結束」
「犯罪終了」的時間點
「開始」
比「著手」更早的時間點
「侵害」
種類
僅限「個人法益」的侵害
意義
造成法益侵害的行為
「不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