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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訓條例 (1 聲義同源 (起源:段玉裁 (因聲與義同源,故諧聲之偏旁,多與字義相近。, 有義而後有音,有音而後有形), 旁證:劉師培…
聲訓條例
1 聲義同源
起源:段玉裁
因聲與義同源,故諧聲之偏旁,多與字義相近。
有義而後有音,有音而後有形
旁證:劉師培
蓋字音既同,則物類雖殊,而狀態性質大抵不相甚遠。
總結
未有文字之先,先有語言。同義詞多由同音表達
2 凡字之義,必得諸字之聲
起源:段玉裁
段玉裁注《說文》「鏓」字:「囪者多孔,蔥者空中,聰者耳順,義皆相類。」
推測種植之「種」春杵之「舂」義略近
旁證:劉師培
〈字義起於右旁之聲說〉*10點
4 凡同音多同義
理論
聲義既同源,而聲由義發,所以同聲多為同義。
舉例
《說文》段注:欽歁欿歉皆雙聲㬪韻字。皆謂虛而能受也。
3 凡从某聲多有某義
舉例
《說文》段注:「凡字從畾聲者、皆有鬱積之意。」(疊、壘、累、雷)
《說文》段注:「凡農聲字皆訓厚(多)。」(濃、醲、襛、㺜)
5 形聲多兼會意
理論
凡字從某聲既多有某義,則形聲字之聲符偏旁,自兼有該形聲字的字義。
聲符兼義\右文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