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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戶訪查 (二、執行家戶訪查或勤區查察 ((二)作為 (2.指導居家防護, 3.防止被害建議, 1.檢測訪查環境, 4.詢問有無可協助事項),…
家戶訪查
二、執行家戶訪查或勤區查察
(一)裝備:
著制服,帶服務證、無線電器材、警勤區員警聯繫卡、宣導簡訊...
(二)作為
2.指導居家防護
3.防止被害建議
1.檢測訪查環境
4.詢問有無可協助事項
(三)若拒絕訪查
1.詳加勸導
2.仍拒絕
註記記事卡副頁、勤區查察日誌表
(四)受查記事人口行方不明
以家戶訪查通報單、治安顧慮人口通報單通報
一、事前
(一)整理資料保持常新
1.新遷入人口
於系統訊息通知後,1個月內實施現地訪查
可向當地戶政事務所調取資料
2.收受司法文書、刑案資料
建立記事卡或註記警勤區記事簿
3.員警上班時間應登錄系統1次以上
(二)勤區附按日誌表擬定和核閱
2.上級交付之任務相關事項
3.所長應線上核閱員警系統資料
1.查察對象、時間、地點
三、家戶訪查結束後
(一)將概況註記於系統
免填工作紀錄簿
(二)情況急迫
報告所長做先行處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