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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締違規停車 (一、準備階段 ((一)儀容端正、服裝整齊.., (二)裝備:舉發單、違規停車逕行舉發標示單...., (三)道交條例§7…
取締違規停車
一、準備階段
(一)儀容端正、服裝整齊..
(二)裝備:舉發單、違規停車逕行舉發標示單....
(三)道交條例§7-2(逕行舉發)、§61第一項(違規停車)
三、結果處置
(一)當場舉發
舉發人員
通知單陳報業務單位
業務單位審核無誤
移送處罰機關
(二)逕行舉發
1.舉發人員
(2)填寫舉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
(3)將通知單和相片,移送業務單位
(1)沖洗相片,並於後註明違規代號
2.業務人員
(1)審核無誤後,入案以掛號郵寄被通知人
(2)移送處罰機關
二、執行
(一)駕駛人在場
1.當場製單舉發(非勸導)
舉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
2.駕駛人不理會,將車駛離
逕行舉發,並註明
(1)違規事實
(2)違反條款
(二)駕駛人不在場
1.車輛須移置保管
(1)照相並填寫違規停車逕行舉發標示單
(2)標示單標示
A.汽車:駕駛座前雨刷下
B.機車:以透明膠帶黏貼油箱或坐墊
2.車輛不需移置保管
(2)移置過程照相留存,避免爭議
(3)車門貼妥封條,防止其遭開啟而生糾紛
(1)製單舉發,並填寫移置保管通知單,交付保管場人員
(4)於地面或適當地點,標明車號、保管場所、電話號碼
(三)擋住住家、商家之合法停車
2.無法採證
照相後拖吊移置
3.違規停車舉發;非違規停車,協助其移置
1.優先作為
了解是否為該地居民,通知其移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