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教育

初等教育

四年制小學

年齡為六至九歲

大多數小學為公立學校

教育目標:讓學童在實作與經驗中學習,使其身心獲得充分發展,並具備未來接受中學教育之基礎知識

授課時間

各邦上課時間以及節數不同

中等教育(10~18歲)

實科中學

5年制的主幹中學

文法高中

學業較好的學生

學業次好的學生

學業欠佳的學生

文法高中高級部具有大學預科的性質

以培養中等的工商業界、政府機關的實務人才為主

以從事手工業、製造業為主

高等教育

大部分是公立

大約有160所的大學、神學院、教育學院以及藝術學院


目的:培養研究人才,對於新知識與學術研究的創造與發展

雙軌教育

學校教育與職場教育並行的教育制度

對象:原以高中生為主,現已逐漸推廣到專科大學及一般大學

授課方式:學校裡教育採集中授課方式
→每周12小時或2天的課程

企業裡的實務教育一周提供1─2天或3─4天實務教育訓練

優點:可免除一般畢業生初次面對職業時的衝擊

校長遴選制度

初等教育校長

中等學校校長

經資格審查、督察評鑑、校董會遴選、民代遴選一致通過

職前培育:需有5~10年教學經驗,並參加「教師繼續教育」,獲得校長任用資格

正式任命考核成績及格,任命為中等學校校長,派至他校

通過當局人員到校面談,成為助理校長

資格:正式教師、公務人員資格

教育行政制度

高等教育校長

合議制校長

獨任校長制

獨任制教授校長

合議制教授校長

教育行政組織:聯邦、邦與地方縣市

中央教育機構稱為「聯邦教育、科學、技術與學術研究部

制定高等教育發展準則

協調各邦之間的科學研究計畫

監督各邦職業教育與訓練事宜

教育行政特色

地方教育人事費由邦負擔

採地方分權制

重視民眾的參與、地方教育局只負責教育內部事項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