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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國教育行政體制 (政策主導:中央 (執行與監督:各地學區)), 法國全國劃分為 30 個「學區」 (學區之劃分大致與省區劃分相同 (例外…
法國教育行政體制
政策主導:中央
執行與監督:各地學區
法國全國劃分為 30 個「學區」
學區之劃分大致與省區劃分相同
例外
Rhône-Alpes 省區含 Lyon 及 Grenoble 二個學區
Provence-Alpes-Côte d'Azur 省區含 Aix-Marseille 及 Nice 二個
學區
Ile de France(大巴黎)省區含 Paris、Créteil 及 Versailles 三
個學區
主管Recteur,為教育部長在學區之代表
由總統選任(通常
為大學教授),負責執行各項教育措施
大部份的學區包含兩個以上
的行政省,各行政省設有行政省級教育主管
中央教育主管部門
法國教育部
設教育部長及高等教育暨研究權理部長
業務單位
科技司
評估及展望司
研究司
教育人員、現代化及行政司
法務司
財務司
國際關係暨合作司
教育師資司
初等暨中等教育司
高等教育司
教育主管司
公共關係處
科技與教學小組
附屬機關
閱讀觀測院
國家評鑑委員會
國立中小學暨高等學校校園安全觀測院
學童教育評估委員會
國家課程委員會
財務審計處
國防事務高級官
國家教育仲裁局
國家高等教育暨研究委員會
總督學部門
國家教育總督學處
國家教育行政及研究總督學處
圖書館總督學處
地方教育主管部門
法國行政區域系統分為三級
全國
劃為 26 個省區(Région,本土 22 個,海外 4 個)
行政省(Département,全國共 100 個,本土 96 個,海外 4 個)
市(Commune,全國共 36714 個,本土 36560 個,海外
114 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