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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國教育 (德國教育行政制度 (教育行政背景 (教育制度:聯邦分權、綁集權, 邦集權:教育立法、教育行政、教育實施的權限,…
德國教育
德國教育行政制度
教育行政背景
教育制度:聯邦分權、綁集權
邦集權:教育立法、教育行政、教育實施的權限
聯邦分權:議決聯邦教育法案、教育與職業訓練、科學研究
教育科學部
制定高等教育發展準則、
協調各邦之間的科學研究計畫、
監督各邦職業教育與訓練事宜
各邦教育部長會議
協調各邦教育政策與制度,但會議無約制的權利,
如投出反對票的邦,可不按照決議實施
聯邦與邦教育委員會
發展全國性教育發展政綱與實施方計、
針對各邦製教育政策提出建議、
對突發性教育問題提出解決之道、
協調教育預算
德國雙軌制教育介紹
學校教育與職場教育並行的教育制度
企業裡的實物教育一周提供1-2天或3-4天實務教育訓練
優點:可免除一般畢業生初次面對職業是的衝擊
簡介
首都:柏林
聯邦德國由十六綁組成
德國教育介紹
初等教育
小學多為公立學校
四年制、六歲-九歲
中等教育
分為中幹學校、實科中學、文法高中
學業較好:文法高中 、學業次好:實科中學、學業欠佳:就讀五年制的主幹中學
德國校長遴選制度
初等教育校長遴選制度
職前培育:5-10年教學經驗,並參加【教師繼續教育】,獲得校長任用資格
參加遴選:資格審核、督察評鑒、校董會遴選、民代遴選一致通過
試用階段:有縣市教育局監督
在職進修:週末或假日作短程進修、研習
中等學校校長遴選制度
獨任校長制:教授聯席選出,由國家任命,僅需大學畢業,需有教育與行政經驗,任期至少4年
合議制校長:有教授聯席選出正(副)校長、再與總務長組成校務委員會,以合議多數決行使校長權
獨任制教授校長:由教授聯席選出,需教師資格,任期至少2年
合議制教授校長:由教授校長、副校長暨總務長組成校務委員會,以合議多數決行使校長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