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遊玩、遊戲與同儕 - Coggle Diagram
遊玩、遊戲與同儕
Rubin,Fin&Vandenberg(1983)整理出六個遊玩的特徵
遊玩本身對兒童是真實的,即使是裝扮遊戲,他就是所裝扮的角色
遊玩是有彈性的,沒有外在規則的限制
本身可能有規則,但規則的改變可以由遊玩者來決定
兒童的玩法是主觀的,自己決定怎麼去玩
不受限於媒介物本身的條件
看重遊玩的過程而非結果
兒童是主動參與遊玩的,若被迫去玩就不好玩了
內發的動機
定義仍有不周全
主要用於區辨遊玩不同於工作、不同於遊戲,不同於探索行為
遊玩、遊戲、探索
遊戲 Game
有規則。如何開始、結束、動作的順序與程序,使參與的人有類似的表現
探索 Explore
剛接觸一項刺激(事物)時,專注地觀察,嘗試,獲得某種發現
遊玩 Play
Gardner(1978)從「遊玩不是什麼」來定義
不是滿足緊迫的生理需求
不是正式的儀式行為
不是躲避對身體有傷害的行為
操作型定義
Mathews&Mathews(1982)採用典範個案方式
早期的觀點
休閒放鬆
藉由遊戲來達到恢復精力的功效
練習
可先用遊戲的方式為將來做準備ex:扮家家酒
剩餘能量
有剩餘的能量,沒事做就來玩吧!
重複演化
藉由遊戲將人類演化過程重複表現出來
遊玩與發展的關係
遊玩與語言發展
遊玩與社會認知能力發展
戲劇遊玩與社會能力評量有正相關
透過遊戲訓練可以增強兒童角色取替能力及合作行為
兒童多參與社會性遊玩,她的人際問題處理能力會比少參與的人高
遊玩與情緒發展
遊玩時,正負面情緒都會出現
以遊玩為治療是受關注的研究
此方面的效果仍有爭議,尤其在延續性上
遊玩與認知發展
教育價值
遊戲有心理治療的效果
遊戲提供幼兒認知、情意、技能發展的學習
遊戲提供幼兒生活練習的機會
現代的遊玩(戲)理論
認知發展論
幼兒的認知發展就在不斷的同化和調適的交互作用下逐漸形成
皮亞傑(1962)練習、象徵遊玩、規則遊戲
Smilansky(1968)修改皮亞傑的分類
規則遊戲
7~
進入具體運思期越能接受具有複雜規則的遊戲
戲劇遊玩
2~7
從事假想或假裝的遊玩活動,三歲後可進行兩人以上的團體社會遊玩
建構遊玩
2.0~
是有組織、並以目標為導向的遊玩,會隨著孩子的成熟而增加發生的頻率
功能性遊玩
0-2歲
以實物或身體本身的特徵來從事遊玩行為
心理分析論
對幼兒來說是一種處理日常生活中所遭遇到的挫折的媒介,從遊戲中逐漸增強對「自我」的發展
從社會互動看遊玩
Parten(1932)
單獨遊玩
2~2.5歲
注意力集中在玩具上,不在乎別人在做什麼
平行遊玩
2.5~3.5歲
又稱「集體的單獨遊玩」各自玩各自的
旁觀者
注意特定的一群小朋友,不會到處遊走
聯合遊玩
3.5~4.5歲
互相分享玩具,互相模仿對方或交談
無所事事行為
對周遭事物有短暫的注意力
合作遊玩
4.5~
一群幼兒有共同的一套遊戲規則,目標一致,也有輸贏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