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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行為的發展 - Coggle Diagram
社會行為的發展
利社會行為的發展
幫忙做家事,對於別人的苦惱給予安慰等
(6Y~12Y):在社會遊戲中扮演主動的角色、開始分享行為、對熟悉的人表現感情
12個月或18個月的嬰兒技能展示或把玩具給予不同的大人。
(1歲~2歲):服從簡單的要求、對合作規則有一些知識、安慰苦惱的人、參與成人的工作
兒童很小的時候,就已經顯示不同方式的有利社會行為。
影響攻擊的重要的因素
生物基礎
荷爾蒙
荷爾蒙:雄性荷爾蒙出現,影響攻擊行為的出現(只對一些攻擊行為有影響,尤其是人類)
結論宜謹慎:並非直接因素,是間接影響
身體特徵
身體大小、力量、外表吸引力
青春期較早成熟的男孩,顯示較多支配,自我肯定
攻擊時容易成功→控制別人的有效方法
外表吸引力高者,較外表不具吸引力者,具較多攻擊行為
環境因素
父母教養試式:從父母得到太少的愛、興趣
对攻擊給予太多自由
家庭強制互动:Patterson(1976)兒童以攻擊行位應付家人所表現的嫌悪事件
对攻擊行為管教不一致
家庭、觀看電視的模仿
體罰孩子(以暴制暴)
观看电視Bandura研究
兒童攻擊行為的獲得,不一定要親身獲獎勵或體罰為前提
兒童會模仿影片中的攻擊行,若机会→表現出來(乐於模仿同性榜樣)
主因:孩子透过观察示範者的行為學習
Andison (1997)分析研究
76%电視暴力,攻撃行為高
5% 相反結果
19%沒影嚮
多為實驗室,相关研究;通常暗攻擊是被接受的
有些研究顯示,青少年較不会模仿影片中行為(可区分真假、了解行為)
影響攻擊的重要因素
譯碼过程→解釋过程→反应孝书过程→反应決定过程→編碼过程
高攻擊力孩子通常欠缺社会訊息處理所需之技能
情緒與認知因素 Dodge社会處理訊息架構
利社會行為:做出有利於他人的行為
在成長過程中,我們經常被鼓勵要幫助別人,和別人合作或分享等等
過去兒童社會行為為研究大多偏向負向行為,但近十年來,轉向正向層面。
同理心與利社會行為
同理心:知道別人的情緒狀態並做出(合適的)情緒反應。
Hoffman(1979)提出同理心發展的四個時期:
幼兒期:可以辦認何者為苦惱的人,仍不明瞭苦惱的人的內在感受與想法。
兒童期:逐漸顯示可以瞭解別人內在感受,漸能區分不同對象或情感而給予適當的反應。
較大的兒童:能瞭解別人內在感受。
嬰兒早期:嬰兒意識到鄰近人的苦惱,但是並不曉得苦惱的人是誰,有時會混淆別/真正發生在自己身上的苦惱。
觀點取潛能力與利社會行為
觀點取潛能力:具備對於別人的思想、感情和需求的一些知識,以便辨認別人的需求,以及決定可以滿足別人想要的行動。
研究結果
尚未能顯示一致性的顯著性的正相關,但未出現負相關。
Moom(1982):觀點取潛能力與利社會行為有可靠的相關。
心情和利社會行為
當兒童想快樂的事時,較願意分享,反之想傷心的事時,較不願意分享或幫助人。
透過角色扮演或思考角色觀點的訓練,觀點取潛能力和利社會行為都增加。
心情和利社會行為
當兒童想快樂的事時,較願意分享,反之想傷心的事時,較不願意分享或幫助人。
透過角色扮演或思考角色觀點的訓練,觀點取潛能力和利社會行為都增加。
攻擊行為的類型與發展
依目的區分
敵意攻擊
傷害特定對象是攻擊的主要目的
針對特定的人,企圖傷害對方
工具性攻擊
攻擊只是手段,藉此得到想要的
攻擊者為得到他所要的而引發攻擊
依攻擊方式區分
語言的攻擊
用物品的攻擊
身體的攻擊
破壞別人財務/物品
社會行為:和別人接觸相處時所表現的行為。
社會化過程:兒童成長過程中,必須有一位自然人,充滿與生俱來的慾望且追求慾望立即滿足的快樂→社會人、表現出他所處文化環境之可接納,甚至讚許的社會行為。
攻擊行為的發展
攻擊行為:行為目標是傷害行為指向的人
(非行為本身的特質,需由行為去推論,主觀難以決定)
Bandura(1979):有許多因素決定
包括:行動者的意圖,反應的形式,強度與結果,行為者和受害者的角色,地位等等。
Maccoby(1980):以認知的觀
點分析,若要成為有意圖的攻
擊,攻擊者本身必須具備下列層面的理解:
知道自己的行動可引發別人的苦惱
知道何種行動會引發別人的苦惱
知道如何進行引發苦惱的行動
知道由於引發苦惱將導致別人依照自己希望的方式去做
知道別人會是自己目標或行動的阻礙
被引發苦惱的人其行動在自己興趣範圍之內
攻擊行為發展的過程
(0-2歲)嬰兒之間較少有互動,關注焦點在玩具/物品上,雖有生氣/爭執,但攻擊並未出現。爭執只是對玩具的興趣,而非具有傷害別人的意圖。
Shaffer(1989):
3歲後:對攻擊/挫折引發的報復行為增加迅速。
學齡前:沒有焦點的發脾氣逐漸減少,四歲後尤其少見。
但攻擊的總次數卻逐漸增加(以4歲最多)
2-3歲:兒童通常在父母藉由使用權威來阻礙/激怒後→攻擊行為。
年紀較大的兒童在和手足/同伴起衝突後→攻擊性行為。
形式
2-3歲多屬工具性攻擊,多以身體攻擊性的方式出現。
較大年紀兒童仍會為物品而爭吵,但敵意攻擊增加,身體攻擊遞減→語言攻擊
有趣現象
2.5-4歲,社會性越高,其攻擊性可能越高。
幼兒常藉攻擊來維護/爭取利益,形成團體的支配階層,平衡團體中的人際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