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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成權, 針對法律行為, 針對債權, 身分 - Coggle Diagram
形成權
減輕給付請求權§74
乘他人之急迫、輕率、無經驗,使其為財產上之給付
顯失公平
得因利害關係人聲請撤銷或減輕
期限一年內
終止權§424、§430、§472、§484 Ⅱ
對於業
已生效
之法律行為,因終止權人一方之意思表示,使該法律行為
向將來失其效力
Q:§108 Ⅱ 中的"撤回"之用語有無疑義?
A:應該是終止而非撤回
拋棄繼承權§1174、§1175
知悉得繼承之時起三個月內
以書面向法院為之
以書面通知因其拋棄而繼承之人
解除權§254~§256、§359、§494
對於業
已生效
之法律行為,因解除權人一方之意思表示,使其
溯及既往失去效力
或發生特別清算關係之權利
Q:契約解除時,雙方均已為給付,如何請求返還已為之給付?
A:請求權競合說:§179及§259、§260兩者係屬併存而不相排斥之權利,當事人得就其中則一主張
A:法規競合說:僅得主張§259、§260
選擇權§208
併存之數宗給付
溯及債之發生之時,變為特定之債
減少價金或報酬請求權§359、§494
買賣因物有瑕疵
承攬人不於期限內修補瑕疵
典物回贖權§923、§924
期限屆滿得以原典價回贖
屆滿兩年不回贖,典權人取得所有權
無期限,出典人得隨時回贖
但出典30年不回贖,典權人取得所有權
承認權§79、§118 Ⅰ、§170 Ⅰ、§310①
尚未生效
之法律行為,因承認權人一方之意思表示,使該法律行為
溯及既往發生效力
撤回權§82、§95、§162、§171
對於
尚未生效
之法律行為,因撤回權人一方之意思表示,使該法律行為
溯及既往確定不發生效力
撤銷權§56 Ⅰ、§74、§88 Ⅰ、§92、§244、§989
對於業
已生效
之法律行為,因撤銷權人一方之意思表示,使該法律行為
溯及既往視為自始無效
抵銷權§334
對於已經有效
存在而互相對立
之債權債務,因抵銷權人一方之意思表示,始
債務溯及既往歸於消滅
之權利
共有物分割請求權§823
共有人得隨時請求分割
婚生否認權§1063 Ⅱ
判決離婚請求權§1052
特留分扣減權§1225
針對法律行為
針對債權
身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