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lease enable JavaScript.
Coggle requires JavaScript to display documents.
刑法的目的與原則 - Coggle Diagram
刑法的目的與原則
形法的原則
罪責原則
刑法謙抑性
罪刑法定原則
四大內涵
禁止類推適用
罪刑明確性原則
習慣法原則上不得作為論罪科刑的依據
由於習慣法並非立法者明文制定的成文法律,內容上可能有未盡明確之處,故不應以習慣法作為論罪科刑的依據
法律解釋的明確性
定義
刑法所要規範的兩項內容(
罪與罰
),必須在行為時,就
事先
以法律明文規定,才可以處罰該行為
刑法的目的
預防犯罪
積極特別預防
:又稱「教化理論」,對個別犯罪人的刑罰,強化規範意識,達到矯正教化預防再犯的效果
消極一般預防
:又稱「嚇阻」理論、威嚇預防,透過刑罰可產生嚇阻效力,壓抑潛在的犯罪動機
積極一般預防
:宣示法秩序的不可侵犯性,使大眾強化對法秩序的信賴與遵守法律的規範意識
消極特別預防
:又稱「嚇阻理論」,透過刑罰對犯罪者產生心理上的強制、刑罰帶來的痛苦,預防再犯的可能
理論
刑罰論
:判斷應如何懲罰該犯罪人(罰)
犯罪論
:判斷犯罪行為成立與否(罪)
保護法益
形法的目的之一,就是要保護法益
值得刑法保護的利益,被稱為「法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