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lease enable JavaScript.
Coggle requires JavaScript to display documents.
第22章殺人罪, 謀為同死§275IV - Coggle Diagram
第22章殺人罪
普通殺人罪§271
未遂犯
預備犯,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加工自殺罪§275
受囑託或得承諾殺人罪
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未遂犯
教唆或幫助自殺罪
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未遂犯
義憤殺人罪§273
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未遂犯
基本精神
生命法益保護絕對性:不可透過比例原則衡量
生命法益不得由個人自由處分:§275I
生母殺嬰罪§274
未遂犯
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殺直系血尊親屬罪§272
犯前條之罪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過失致死罪§276
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謀為同死§275IV
得免除其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