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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我国的教育制度与学制, 李青青 19030301037 - Coggle Diagram
第五章 我国的教育制度与学制
二、现代学校教育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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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现代学校制度的类型
1.双轨学制:双轨学制是指为统治阶级子弟和劳动人民子弟分别设立学校系统,他们是同时并存、互不相通的学制形态。当前双轨学制逐渐向单轨学制和双轨学制转化。
2.单轨学制:单轨学制是指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和高等教育的衔接和连续没有特定的限制,中等以上教育阶段中分化出来的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两个学校系统在入学条件和学习年限上基本相同,且都与高等教育相通。
3.分支型学制:分支型学制是双轨学制和单轨学制的中间形态,其基础部分实行单轨学制,基础部分之上的教育阶段实行双轨学制。
(三)我国学制的历史沿革:
.近代学制的产生和发展
我国现代学制是从清朝末年开始建立的。
1)1902年(光绪壬寅)颁布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系统完备的学制“壬寅学制”,但未实行。
2)1903年,清政府颁布了由张之洞、张百熙、荣庆等人制定的《奏定学堂章程》,史称“癸卯学制”。是我国实行的第一个现代学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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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壬子癸丑学制:辛亥革命后,蔡元培任教育总长时,于1912年对学制进行修订,称为壬子癸丑学制,次年又陆续颁布了一些学校令,综合起来就构成了壬子癸丑学制。该学制对旧学制的改动不大。
4)壬戌学制:1922年,由当时留美派主持的教育联合会,参照美国的“六、三、三制”,制定颁布了壬戌学制,又称新学制。这个学制从小学到大学比癸卯学制缩短了5年,为16年,并在小学实行四二分段,这一改革至当时的社会发展十分有利,后虽几经修改,但都没有重大变动,一直沿用到建国初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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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教育体制改革的目的:
1985的《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明确提出,教育体制改革的根本目的是提高民族素质,多出人才,出好人才。
(八)教育体制改革的任务
1.改革管理体制
2.调整教育结构,改革办学体制
3.改革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提高学校办学效率
4.改革招生、收费和毕业就业制度
5.转变教育思想,促进教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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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校教育制度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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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教育制度的历史发展
原始时代——没有专门的教育机构,无教育制度
古代——简单的学校系统,教育制度简略、非群众、不完善
现代——分化、多元的学校系统,学校规模变大,教育群众性和普及性。因此教育制度还具生产性和科学性(发展方向是终身教育)
三、我国的义务教育制度
(一)义务教育概述
1.含义与特点:
含义:依照法律规定,适龄儿童和少年必须接受的,国家、社会、学校、家庭必须予以保证的国民教育。
特点:义务教育具有强制的性质。
意义:普及义务教育是学校教育系统的基础,提高民族文化心理素质的保证.是现代社会文明和进步的标志,关系到我们国家和民族的未来。
2.发展历史:孔子提出“有教无类”的思想。
以法律强制实施义务教育制度,则诞生于近代欧洲。
德国的马丁路德领导和捷克的教育家夸美纽斯等人提出普及教育的思想,对义务教育制度的诞生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
1619年,德意志魏玛公国颁布教育法令,第一次把“教育”与履行法律“义务”联系起来。这个法令被认为是全世界第一个实施义务教育的法律,义务教育制度由此诞生。
19世纪末资本主义各国真正普及义务教育。
3.我国实施的义务教育历史:
1956年,最高国务会议通过的《1956年-1967年全国农村发展纲要(草案)》,和刘少奇在中国八大的《政治报告》,都提出“在12年时间内分区分批普及小学义务教育”。这是新中国成立以后党和国家的证实文件中首次明确提出实施小学义务教育,其年限为五年(7-11岁)。
1982年12月的《中国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国家举办各种学校,普及初等义务教育。”这是新中国在宪法中,首次把实施义务教育列入国家的基本教育制度。
1986年,全国人大通过的《中国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在拥有13亿人口的中华民族开始实施义务教育。
2006年,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对《中国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进行了全面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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