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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倫理與研究 - Coggle Diagram
第四章 倫理與研究
倫理的原則
倫理:指涉的是對跟錯的問題,是否做「合乎倫理的」研究
合乎倫理:遵守某一行業或某一群人的行為標準
a.倫理原則有任一點有被違反的可能時,研究者就有遵守保護措施的義務,保護參與者的權利
b.考慮研究參與者是否將會有風險或有最小的風險,是研究者的首要倫理考量
c.研究者要確保研究過程合乎倫理要求,並負責使其同僚、助理、學生及員工,以合乎倫理規範的行為,對待研究參與者
d.研究者於開始研究前,應與研究參與者取得明確且公平的協議,說明兩方義務與責任
e.必須對研究者有所隱瞞或欺騙時:評估研究結果對未來的價值後,再決定是否值得、決定是否還有其他方法、確保參與者能盡早獲得充分解釋
f.尊重他人拒絕參與的權利,尊重參與者隨時想退出的權利
g.保護參與者,使之不因研究的進行而感到生理與精神上的不適、傷害或危險
h.資料蒐集完畢後,研究者將研究性質告知所有參與者,並盡最大努力釐清研究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誤解
i.當研究進行中,對個別的參與者造成了不好的後果,研究者有責任去發覺並移除這些後果或採取補救措施
j.研究過程中所獲得的參與者相關資訊,除非事前經過同意公開,否則都應視為機密
以兒童為研究對象
未成年研究參與者,研究者須獲得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同意,並且讓他們有拒絕的權利
研究者向父母做研究結果報告時,不是以診斷者或是輔導者的角色,兒童在研究中透漏的秘密,也不可洩漏給家長
決不能強迫兒童參與研究
無論兒童所獲得的是任何形式的酬勞,都不影響這些倫理原則適用性
研究的管理法規
1974年的國家研究法案
健康與人類服務部
IRB將研究計畫分為三類
類別一:豁免審核
類別二:速件審核
類別三:完整審核
學術欺瞞與瞟竊
瞟竊:將別人的作品當作是自己的作品之行為
避免犯下瞟竊錯誤的簡單指導原則
引用別人的話時,必須指出該句話的來源,獲指出該段話是直接引述別人的話
引用別人想法時,也必須指出來源
保護參與者不受傷害
確保每位研究參與者不因研究程序而受身體或心理的傷害、覺得不適或發生危險
確保研究資料的機密性
研究者必須確定,其他任何人都無法取得這些資料,所有研究參與者姓名都必須刪除,或請參與者以匿名方式提供資料,且每位參與者都有權退出研究,或要求自己的資料不被公開
(如果可以)在什麼樣的情況下欺騙研究對象是還可以接受的?
應盡可能選用不必欺騙的研究方法、無法設計出不避欺騙的方法時,必須檢討其結果價值,是否值得欺騙參與者、若真的必須欺騙,研究者必須盡快對參與者做出充分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