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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擊國際恐怖主義 - Coggle Diagram
打擊國際恐怖主義
面臨問題
缺乏普遍被政府機關接受的恐怖主義定義
缺乏協調合作(包含國與國之間、國家內部機關之間)
過去經驗顯示,政府報復恐怖分子的行動往往傷及無辜,且會將之解釋為難以避免的附帶損害 e.g. 2005英國在倫敦爆炸案後實施的格殺對策
選擇執行一項反恐策略,可能導致恐怖分子轉向注意其他目標,造成非預期性效應
措施
Pillar 歸納出五種主要措施
外交
通過、實施新的國際條約或反恐法案
刑法
武器管控和獲取的政策
金融控管
建立金融鑑識政策
軍事武力
第三勢力的創立與運用(處理恐怖主義的特種軍事部隊)
改變警察使用武力的政策
情資
對可疑恐怖分子及資助者監控及情蒐
美國總統布希曾採取「對恐怖主義宣戰」的反恐途徑,內涵包括成立「國土安全部」,以及發動阿富汗、伊拉克戰爭。但有學者評論者這場反恐戰爭比喻為適得其反的策略
效能評估
以擊殺恐怖分子數量測量反恐戰爭效果,雖然普遍但不客觀。適當的測量指標應該包含受恐怖主義影響的民眾感受,以及他們對於恐怖主義及反恐的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