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警察組織
Europol
成立背景
德國總理Helmut Kohl呼籲歐洲國家在德國聯邦刑事警察局( BKA )的基礎上建立歐洲警察部隊
本組織是處理犯罪情資的歐盟執法組織。任務是協助各會員國執法機關防制重大組織犯罪
根據《歐盟警察組織公約》而成立
組織架構
總部:荷蘭海牙
人員組成
一般職員
聯絡官
辦理共同性事務,例如規劃或分析工作
主要是各會員國執法機關的派駐代表,被稱為歐盟警察組織聯絡官( Europol Liaison Officers, ELOs )
組織需向「歐盟司法暨內政事務部長理事會」負責,該理事會負責監督與指導歐盟警察組織的功能
會員國各指派一名代表組成「管理委員會」,並具表決權,每年至少召開兩次會議,研討組織未來發展
首長之下設三位副首長,分別掌理
行動部
管理部
資源發展部
主要任務
情資交換
分析
培訓
推廣最佳實務
歐盟警察學校( EU police college, CEPOL )與歐盟警察組織相互合作,發揮培訓及推廣實務的功能
犯罪情資的蒐集與分析
歐盟警察組織情資系統( Europol Information System, EIS )為情資儲存及控管中心
以系統傳遞的資訊只有發送者及接送者有權限查看
聯絡官可將情資或協助請求寄送給EIS、歐盟警察組織、「分析工作檔案」( Analytical Work File )的特別專案
「分析工作檔案」是重要的情資資料庫,內容受到嚴格規範,只有指定分析師有權讀取及撰寫
個人資料若由某國提供,控制權就屬於某國,須先取得該國許可,個人資料才能傳遞分享
出版《歐洲組織犯罪威脅評估報告》( Eiropol Organized Crime Assessment, OCTA )、《歐盟恐怖主義趨勢與狀況報告》( EU Terrorism Trends and Situation Report, TE-SAT )
外部聯絡
除會員國的聯絡外,歐盟警察組織可與其他國家簽訂雙邊協定,以建立情資交流管道
欲進入合作夥伴許可名單須獲歐盟警察組織管理委員會批准,並經各歐盟會員國部長審議
合作方式
策略性合作
行動性合作
僅可進行技術情資的交換
允許個人資料的交換
與INTERPOL關係
為INTERPOL歐洲區域委員會觀察員
兩組織互設聯絡官
組織治理
治理機制
管委會治理。由各會員國推派代表組成
經費來源
由各會員國分攤
克服困難
歐盟國家邊境管制放寬,擴大歐盟對防治跨國曼最組織需求的急迫性。惟受限於不良結構、法律基礎障礙、政治因素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