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lease enable JavaScript.
Coggle requires JavaScript to display documents.
打擊人口販運的新興障礙 2C3D1I1R - Coggle Diagram
打擊人口販運的新興障礙
2C3D1I1R
2C
人口販運被害人所行使的同意權(consent)被全球刑事司法系統執行人員嚴重地誤解及誤用
根據巴勒莫議定書,若利用任何強制性手段進一步取得被害人同意,此同意與其遭受剝削行為間無任何關聯性
司法人員於起訴加害人時,加害人慣用手法即運用被害人「自願性同意權」以抗辯罪行,惟該同意權是無法作為加害人抗辯的理由與正當防衛的權利
被誤用同意權,包括被害人自願對契約行使同意權,未離開被剝削情境、無法正確辨識自己是否為被害人
全球人口販運加害人被定罪(conviction)比率低
全球防制人口販運加害人定罪率,自2006-2013平均約六成,各國仍有相當大精進的空間。被定罪人數與被起訴人數差距有可能是司法警察、移民官、檢察官、法官見解不同。而該見解的差異值得各國加以重視。
3D
收容 detention
遣返 deportation
使被害人失能 disempowerment
採該策略之國家,通常會先短暫收容被害人,後將被害人遣返母國或原居地,而未提供充足機會,以利渠等獲得相關保護與援助
收容會切斷被害人與執法者、社服人員的關係,由於被害人創傷會持續,此時若加以收容而非治療,將阻礙執法人員偵查,加劇創傷會令被害人失能,可能造成供述片段化
1I
全球人口販運被害人辨識(identification)成效低落
2012全球人口販運被害人數約2700萬人,僅46570人被執法機關成功辨識,比率低落
1R
人口販運受刑人的矯正、處遇、治療(Rehabilitation)
美國國務院歷年TIP報告大多重視4P政策的推動,未見其對人口販運受刑人矯正、治療有何著墨
若不重視受刑人矯正,待受刑人出獄後可能再度成為加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