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lease enable JavaScript.
Coggle requires JavaScript to display documents.
大規模崩塌入災防法 - Coggle Diagram
大規模崩塌入災防法
潛勢資料公開
潛勢資料公開辦法修正
編碼
本局與林務局一致
重疊者剔除
影響範圍
34處
細部影響範圍
確認初步可行
決定34以外所用的方法
須行政確認
34以外-229
初步影響範圍
基準值
雨量
監測警戒值
計畫執行範圍調整
地調所近年資料檢討(X)
分局預執行範圍
是否開放地方提報
林務局有無新增?
監測精進
INSAR
全島大規模崩塌勢區掃一遍
地表位移監測
本局維持現有30站
分局開始使用GPS監測
細部監測
先將目前有監測的區位自動化
新增區位視經費許可於第二階段再提
34處監測項目精進
監測規範律定
OGC
sensorthings
各項儀器之規格
法制作業
災防法修法
內政部部內會議
109.9
行政院院會
立法院審議
109.12
尋求委員支持
6個月內修法規命令
土石流災害潛勢資料公開辦法
行政院農委員支援地方政府因應
土石流災害處理協助項目及程序規定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所主管土石流及大規模崩塌災害
緊急應變警報訊號之種類、內容、樣式、方法及其發布機制
土石流災害救助種類及標準
土石流災害森林火災寒害災區交通搶通或
公共設施重建簡化行政程序辦法
土石流災害森林火災寒害災區民眾安置或
重建簡化行政程序辦法
業務計畫
相關規定及手冊
本文修正
大崩定義應與監測組定義一致
(特保區有關崩塌一定規模之定義)
監測之層次要敘明(9000到229到34)
警戒發布
警戒燈號及警戒值
第一階段
34
單獨存在(22)
黃、紅定義同土石流,
雨量警戒值600-900
得視監測狀況提早發紅
同土石流者(12)
得視監測狀況提早發紅
紅、黃同土石流警戒定義
第二階段
110年應辦理事項
34以外到229
類型盤點
第1類、第2類
雨量警戒值訂定
系統整備
FEMA介接大崩系統資料
警戒統一發布
介接大崩重要資訊
以為發布參考
土石流防災資訊網更名
水土保持局防災資訊網
土石流及大規模崩塌防災資訊網
大崩系統精進
率定現地監測警戒
提供API予FEM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