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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動產經紀人, 答題技巧, 準備方法 - Coggle Diagram
不動產經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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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概要
總則篇
應以私權的分類、人、物、權力能力、行為能力、意思表示、真意保留、通謀虛偽、錯誤的法律效果、詐欺,脅迫的法律效果、停止條件與解除條件的成就與不成就、期日與期間、消滅時效、除斥期間、代理制度、權利行使、無效、撤銷、效力未定等為重點。
債篇
應以有關契約的效力與意義、無權代理、無因管理的意義及要件、不當得利的意義、要件及效力、侵權行為的意義及要件與種類、債之發生、移轉、消滅、債務不履行(給付不能、給付拒絕、給付遲延)、定金、違約金、買賣、贈與、租賃、消費借貸、居間、保證等為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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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題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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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實分段,冠予標題:絕對不能將所有內容寫在一段,一般的寫法為「破題、正文、結論」等三部分,如考題為:「何謂物權法定主義」,作答時破題不妨為「所謂物權法定主義,其主要的內容有以下項目」;正文則根據書本內容分項分段詳細敘述;結論可以寫成「以上敘述為物權法定主義的主要內容。」平日可觀摩較佳的答案,切磋答題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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