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民地所
查封
公文:函復/單位決行/選自己/更新/ 結案/ ✅送發/開啟公文製作/轉交換/轉檔&列印/預覽/全部列印/共__頁/確定有di檔/確定發送
✅copy*1-->登校
✅正本+電子公文抄本-->結案
書狀補發
公文:自行創稿/上傳公文管理/ ⭐線上陳核: (電子公文給課長決行)/發文支號(給民眾-1、給外所-2)/ ✅送發/開啟公文製作/轉交換/轉檔&列印/預覽/全部列印/確定發送
🚩列印&郵寄
1.公告(正本)2份:本所1;外所1+給外所的函-->放公文櫃
2.公告(抄本)1份-->給資管做電子公告;通知民眾函1份(自己蓋關防)+(送達證書)-->放櫃子
3.存於案件後面:列印左上角空白(包括:公告+通知民眾函+給外所的函),全部蓋 ✅機關騎縫
案件存於自己櫃子,自己按 ✅公告確認
⚠逕為分割
1.權狀在別所:聯繫單
2.如442地號(母號)分割出442-1、442-2,別所3張權狀都造出,那麼母號✅(公告要寫舊權狀字號)仍在書補案件填寫,公告註銷掉 (加註9G);442-1、442-2地號(子號)則不用公告註銷
3.書補案件要蓋:領回重測、重劃或逕為分割後土地標...所有權狀共--張。請簽章 那顆章
未登記建物查封
公文:自行創稿/上傳公文管理/ ✅轉紙本(自己紙本決行)/預覽列印(稿)/單位決行/選自己/更新/結案/ ✅送發文(接續...)
🚩列印
登校完成後,請公務用謄本1份
法院:公文正本+建物測量成果圖3+公務用謄本1
工務局:公文副本+建物測量成果圖*1
本所測量課:公文副本*1
本所登記課:公文副本*1,存於案件後
(1)法院、工務局、測量課:放在公文櫃
(2)案件+本所登記課(副本)+騎縫章-->給結案
撤回
撤回申請書:幫民眾打好,案件copy1份給民眾;本所留正本,因為已押相關印章)
送去2樓收發後,寫簡易便簽,存查,放置 後方存查公文本區域 🚩
撤回時,已註記9G,簽辦公文要寫會資管:把網路公告delete;另外copy撤回申請書1份,請登校塗銷9G註記
撤回時,尚未註記9G,直接請資管把子件delete
駁回
主任決(公文夾)
(1)案件正本:歸還民眾,請民眾在駁回通知書稿收領者(代理人)蓋章
(2)案件copy1份,裝訂次序:登記申請書(左上角寫駁回 🚩)+ ✅駁回通知稿+所有資料+騎縫章,給結案
(3)退費:影印一份駁回通知單給規費人員
審查
1.歸戶確認
2.權利人住變收子號,審查欄位蓋章 ✅
3.權利人持分不合併:申請書備註欄要載明,審查欄位要蓋章 ✅
4.抵押權雙方承受(契約書載明)
5.申請書備註欄: 併案辦理更名登記 ✅
效率
案件分地所
連續配件(複審決)
(1)辦理期限:3天-->第2天送出去/列印義務人戶役政/核對印鑑證明/茶審查畫面/義務人、權利人歸戶確認(是否住變、連前)
(2)4-8h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