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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隊長 - Coggle Diagram
小隊長
作證動機
為隊員辯護
桃園市政府消防專業人員獎懲基準
公發布日: 民國 104 年 12 月 01 日
第七條第四款
(十四)對屬員工作違失,監督不週,情節輕微。
保護自己
作息
每日勤務時間為二十四小時。零時至六時為深夜勤,六時至十八時為日勤,十八時至二十四時為夜勤。勤務交接時間為每日八時為原則,因轄區特性及臨時勤務必要時得變更之。
表單
勤務分配表
問題
表單沒有檢查機制可任意下載偽造
勤務基準表
表單沒有檢查機制可任意下載偽造
外出紀錄表?
如果有則未在桃園市政府消防局消防勤務細部實施要點提到
用餐時間
督察室高慧瑜:消防員吃飯時間外出用餐是合理的範圍
消防署也有出具公文解釋
無法確認隊員外出行為?
無法確認隊員實際外出時間?
外出是否登記?
出差/訓練
預定工作時間?
實際工作時間?
桃園市政府消防局消防勤務細部實施要點
修正日期: 民國 107 年 06 月 21 日
對事件的了解
等待判決
督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