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补助
概述:企业从政府无偿获得的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
包括无偿拨款、税收返还、财政贴息、无偿给予非货币性资产等。
(税收减免不算、增值税出口退税不算)
((部分减免税款按政府补助处理:e.g.招自主就业退役兵的减征税额计入当期损益))
确认和计量
特征*2
政府补助是来源于政府的经济资源(确凿证据)
政府补助是无偿的(企业特征)
(-政府以所有者身份投入资本 的 属于互惠交易
-从政府去的的资源是商品或服务的 对价组成部分,不是要政府补助准则
-政府补助通常附有一定条件、和无偿性不矛盾)
分类*2
与收益相关:除资产相关以外的,
(已发生或即将发生的)计入当期损益/冲减当期成本
与资产相关:企业取得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
确认递延收益/ 冲减账面价值
计量:
确认:能满足政府附加条件+ 能收到政府补助
货币性资产:收到或预期会收到
非货币性资产:按照FV 或者名义金额计量
会计处理方法:
(按照经济业务的实质不同时期不得随意变更)
总额法:政府补助全额确认为收益
净额法:政府补助作为相关账面价值或补偿费用的扣减
具体:
与日常活动相关: 总额法(其他收益) 和净额法(相关成本费用)
与日常活动无关(营业外收支)
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总额法:
先 将政府补助转入 递延收益,
再在寿命内将递延收益分期摊销至损益
7月构建长期资产
- 3月收到政府补助,7月再将递延收益摊销
- 10月收到政府补助,10月开始摊销
- 12月出售,剩余递延收益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
净额法:
冲减账面价值,按照扣减了的账面价值计提折旧摊销
无偿给予的非货币性资产: 先 FV 再 名义金额
FV 和 总额法一样
名义金额 再去的时计入当期损益
总额法:管理费用照常,递延收益扣减对应的(e.g. 其他)费用
净额法:冲减管理费用
未发生的:未满足条件的,先计入应付账款。再满足条件后转入递延收益。
已发生的:冲减当期成本、管理费用、生产成本、其他收益。
政府补助的退回
总额法:借:递延收益+其他收益(已折旧的) 贷:银行存款
净额法:借:固定资产+ 制造费用(少折旧的) 贷:银行存款
特定业务的会计处理:
同时有收益相关和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分解并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用收益相关政府补助处理
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
拨付给贷款银行
(银行不是收益主体)
拨付给企业:
实际借款的金额入账,按照借款本金 和优惠利率 计算 利息
借款的公允价值,且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 实收金额 与 公允价值 差额确认为递延收益,递延收益再期间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实际收到的金额是公允价值,应当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应的借款费用
列报
利润表
营业利润 单独列报 其他收益
冲减相关成本费用
与日常经营无关的费用 营业外收入(在之后)
notes